一对夫妻想把多年收藏的钱币送给在国外定居的子女。这份装进行李的礼物,却在首都机场被海关查扣。
这批钱币共242枚,经国家文物局鉴定,为商周至民国时期文物,属于国家禁止出境文物。自己收藏许久的藏品,为何不能作为礼物带出国?其中涉及的文物出境法律问题,值得不少收藏爱好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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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央视新闻等媒体报道,首都机场海关在检查出境旅客托运行李时发现异常。机检图像中,大量圆形钱币状物品引起海关工作人员注意。开箱查验后,一本装有242枚钱币的收藏册出现在行李中。旅客表示,这些钱币是多年积攒的收藏,此行打算作为礼物送给自己的子女。
私人藏品,为何不能随意出境
私人合法收藏的文物受法律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将其随意带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七条规定,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文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该法第七十七条明确:“国有文物、非国有文物中的珍贵文物和国家禁止出境的其他文物,不得出境;依照本法规定出境展览,或者因特殊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出境的除外。”
此次被查获的钱币年代跨度较大,其中还有民国时期的钱币。在文物出境审核中,并非只有年代久远的古物才受限,《文物出境审核标准》对此已按类别作出了规定。
《文物出境审核标准》对钱币单独列项:古钱币中的各种实物货币、金属称量货币、压胜钱、金银钱等,1911年以前的禁止出境;近现代机制币中的金、银、铜、镍等金属币和纪念币,1949年以前的禁止出境。一枚旧钱币能否出境,需结合其年代和类别进行专业审核,而非由收藏者自己主观判断。
值得注意的是,被拦下的古钱币,并不一定都是人们印象中的珍贵藏品。
新华社今年8月报道,深圳海关所属西九龙站海关在一名出境旅客的行李箱中,发现240枚被编织成宝剑形状的疑似古钱币。该旅客进入海关监管区时未向海关申报。经广东省文物鉴定站鉴定,这些钱币均为古代铜钱,属于国家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可见“一般文物”同样有可能被禁止出境。
合法出境,须履行申报审核程序
对于允许出境的文物,法律也规定了相应审核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七十八条明确要求:“文物出境,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经审核允许出境的文物,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颁发文物出境许可证,从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口岸出境。”
随后还需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无论是随身携带、托运,还是邮寄出境,都不能省去手续。
北京海关在此次查获事件的报道中提醒,走私文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走私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给予处罚。
现实生活里,不少人家中存放的旧钱币、书画等物品,持有人往往难以准确界定其年代与性质。携带此类物品出境前,应主动向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咨询并办理相应手续,通关时如实申报。对于准备赠与境外亲友的藏品,也应提前确认其是否依法允许出境,避免因不知情而触碰法律红线。
(本文综合央视新闻、新华社、北京日报等媒体报道,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出境审核标准》等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