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宁夏讯 今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刑事执行检察职能,聚焦刑事裁判财产刑执行中的立案超期、消极执行、不当终本、超标查封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监督,切实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建立“线上+线下”线索双轨筛查机制。线上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调取2024年以来涉财产刑案件刑事裁判文书,通过数据分析锁定“罚金未缴纳”“没收财产未执行”“违法所得未追缴”等异常数据;线下由专人逐案调阅法院诉讼案卷、执行卷宗,重点核查未移送、未立案、执行不当、程序缺位等问题。
通过交叉比对,精准筛查出有价值的监督线索,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法院全面执行,为专项监督奠定坚实基础。
针对长期未执行到位案件,检察机关牵头召开联席会议,与法院共商执行方案,制定“一案一策”执行计划,联合公安机关对被执行人户籍信息、活动轨迹进行排查。
对涉案账户财物进行查控、冻结、移送,积极追缴罚没财产;对生活困难、不能及时缴纳罚金的被执行人实施分期缴纳,确保财产刑执行的公正性。
组建财产刑执行监督专班,重点审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通过筛查财产调查记录、财产申报清单、询问执行人员、回访被执行人等方式,对未穷尽执行措施即适用终本程序的案件,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法院启动自查、重新开展财产调查、恢复执行程序。
同步建立监督台账,对整改情况实行“清单式”销号管理,确保监督意见百分百落实,切实防止财产刑执行“打折扣”“走过场”。
此次专项监督取得阶段性成效,有效提升了财产刑执行质效。下一步,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强化监督质效,以常态化监督推动财产刑执行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切实维护司法裁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杨玉虎 通讯员 逯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