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务公开之光照亮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之路

以政务公开之光照亮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之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更是区域竞争的核心软实力。政务公开作为现代法治政府的基本制度安排,是优化营商环境最基础、最持久的底层支撑。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转,始终离不开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政务生态。以公开立公信、以透明保公平、以规范稳预期,是政务公开赋能市场发展的重要治理逻辑。

公开透明是最优的营商环境,更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信用经济、透明经济,经营主体的投资信心与经营预期,深深根植于政务运行的确定性。信息不对称、政策边界模糊、裁量不规范,都会直接增加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打通政企之间的信息壁垒,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这样才能从源头破除隐性门槛,防范权力寻租,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发展空间。

政务公开赋能营商环境升级,蕴含着法治、治理、经济三重理论内核。在法治维度上,政务公开厘清权责边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制度层面的透明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在治理维度上,政务公开倒逼政府职能转变与流程再造,推动传统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在经济维度上,标准化、精准化的信息公开,可以推动惠企政策、审批流程、监管规则全面清晰公示,降低企业决策成本,释放创新创业活力。

步入数字时代,政府治理正迈向平台化、数字化、智能化、制度重塑的全新范式。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打破信息孤岛,以平台化打通多元公开渠道,以数字化拓展公开的广度与深度,以智能化实现政策精准推送,以制度重塑把公开嵌入改革全链条,推动政务公开由碎片化公示转向系统性赋能,构筑亲清有序的新型营商生态。

水深则鱼悦,政明则商兴。优化营商环境,关键在于公开透明。站在新发展阶段,我们仍需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改革,不断健全制度化、数字化公开体系,持续擦亮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底色,为高质量发展蓄力护航。(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 朱新力)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6年9月上(总第233期)卷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