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4月29日,福建省东山县检察院检察官深入渔港码头,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今年5月22日,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检察官调研非物质文化遗产“甘棠刺绣”传承保护情况,以便精准制发检察建议。

近日,福建省平和县检察院检察官深入社区倾听老年群体意见建议,做实检察建议“后半篇文章”。
“办案不止于惩治犯罪,更要做好源头治理,防患于未然。”正是基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福建省漳浦县检察院检察官庄小红在办理一起非法屠宰生猪案中,针对案发原因、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实现了“三重效果”:涉案人员被依法追责;行政执法更规范到位;问题得到全面整改,百姓餐桌更安全。
一份检察建议承载的法治分量有多重?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高水平安全、助推高效能治理上发挥了怎样的作用?放眼福建省漳州市,可以看到一份份检察建议从“纸面”落到“地面”的法治实践。2025年至2026年上半年,漳州市检察机关共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90件,已办结回复的,采纳率100%。
优质建议优化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漳州市检察机关紧扣发展大局与企业司法需求,立足履职办案,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市场主体合法经营,引导企业夯实内部管理,以法治之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王某是漳州市辖区一家公司的负责人,为谋取交易机会,贿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蓝某。“商业贿赂容易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后果,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检察官介绍,在办理蓝某受贿案过程中,检察机关于2025年4月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涉案企业进行查处。很快,该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4.7万余元,同时被处以10万元罚款,付出了得不偿失的代价。
针对办理商业贿赂案件中发现的行政监管缺位问题,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管部门会签《关于联合惩治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的工作意见》,构建“线索闭环”移送机制,实现刑事打击与行政查处无缝衔接;同时,双方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案件查办动态,会商研判法律适用疑难问题,推动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让检察建议走深走实。
为进一步完善惩防并举治理链条,强化源头防控,检察机关还系统梳理商业贿赂案件所涉领域,分析特点和成因,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建立“廉洁承诺+资质动态审核”制度,积极开展“法律宣讲进企业”“典型案例曝光”等活动,促使企业经营者增强“不敢贿、不能贿、不想贿”的思想自觉。在检察机关推动下,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涉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培训市场主体300余家,覆盖从业人员2000余人,商业贿赂行政处罚案件查处效率显著提升,相关领域市场主体投诉量同比下降35%,实现“查处一案、规范一片”的效应。检察建议推动治理多维发力,构建预防和纠正商业贿赂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工作机制,入选2025年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经验,为跨部门协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实践样本。
精准把脉助力源头治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漳州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着力发现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堵塞漏洞的检察建议,持续在办案中融入社会治理考量,包括对办案中发现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违法犯罪多发现象,或案件暴露出的监管漏洞,及时分析研判、深挖问题根源,由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延伸,最后促成系统治理,助力涉案单位或相关行业、领域完善制度,消除隐患。
“44万余元被骗取的失业保险金全部追回,批量筛查可疑线索5370余条,同步追回违规资金4万余元,有效肃清了行业隐性乱象。”这是漳州市芗城区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检察建议后取得的实效。
芗城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失业保险金诈骗案中发现,辖区两家公司伙同杨某等16人,通过虚构用工劳动关系、伪造解除劳动合同材料等方式违规申报失业保险金,累计骗取社保基金44万余元。“虚假参保、虚假申领,直接造成国有资金流失,破坏社保申领管理秩序,亟须依法整治、从严纠偏、系统堵漏。”今年5月,芗城区检察院深入调查后,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补齐审核监管短板。同时建议通过跨部门数据比对、风险筛查、常态普法宣传等方式,整治虚假参保、挂靠参保、违规申领等问题,规范失业保险申领管理秩序。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迅速部署整改,针对违规骗领问题,逐一对账核查、逐项开展追缴;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管、事后复核的全流程管理制度,通过自查及时发现并拦截7笔资料不全、条件不符的异常申领业务,从源头上防范虚假冒领;依托大数据平台应用系统风险预警等技术手段,实时监测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批量筛查可疑线索,查实并同步追回违规申领资金,实现从个案整改到行业整治,再到以长效机制做实源头预防的整体跃升。
在南靖县,检察机关针对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存在的管理漏洞及安全隐患制发检察建议,推动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相关建议事项引起该县政府高度关注。在该县政府推动下,市场监管、消防、医疗等部门联合开展检查督导,确保老年人社会福利民生保障落到实处。
机制赋能让建议落地有声
一份检察建议发出后,落实得怎么样,该如何检验?
今年3月10日,平和县检察院就某镇政府在文物保护领域怠于履行职责问题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公益诉讼观察员和群众代表参加。“我们召开听证会,意在把责任主体履行不到位的情况摆在桌面上,对如何促进问题整改听取各方意见,凝聚更多共识,使制发的检察建议更具针对性,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检察官介绍。
检察建议发出两个月,平和县检察院跟进监督,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公益诉讼观察员、文保单位代表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在文保单位召开的现场会上,各方一致认为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以此为基础,平和县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15个乡镇(场、区)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完善管护设施,健全巡查机制,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每一份检察建议,都是“发出建议—跟踪落实—评估效果”的闭环。为实现以更高水平的检察建议推动更高层次的社会治理,漳州市检察机关从以下四个方面发力,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检察建议”——
以解决问题和完善治理为导向,从服务大局和回应群众关切出发找准监督点位,做好调查核实,加强论证分析,找准问题症结,确保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内容具体、说理充分、措施可行。
落实跟踪回访监督机制,对发出的检察建议是否符合实际、整改措施是否得当等进行跟踪调研,及时掌握、帮助解决被建议单位在落实建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确保建议落地见效。
健全刚性落实制度,依托“府检联动”机制,用好检察听证平台,积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行业专家、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汇聚多方合力,破解治理难题。
漳州市检察院注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基层院梳理办案中发现的行业性、区域性、倾向性问题,检察建议发出后加大跟进监督力度,推动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域”。
“从大局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以高质量检察建议的‘小切口’书写社会治理的‘大文章’,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加充实,幸福感更有保障,安全感更可持续,我们一直在努力。”漳州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温情守护沿江而居的人
金秋时节,在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九龙江北溪之畔的芦州古渡口,记者于清晨薄雾中,看到数十艘渔船整齐泊靠,绘就出一幅古渡口诗意画卷。然而仅仅数月前,带棚渔船的棚是拆还是不拆,仍是个难解的题。
在漳州,连家船民又称疍民,他们世代以船为家、靠捕鱼谋生。为生活便利,郭坑镇的10余户连家船民在河堤搭建遮阳棚,就地搭接电线以满足船上用电需要。此前,他们临时搭建的500余平方米木棚,既挤占河道行洪空间,也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据龙文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当地政府很早就着手解决疍民安居问题,于2012年启动连家船民上岸定居安置工程。2014年,全部船民入住新居,结束水上漂泊。然而,世代水上劳作的习俗一时难以转变,部分渔民仍把船只当作主要生产载体。船民岸上安家,渔船却未离江,临时搭盖、用电不规范等治理难题随之产生。
一边是行洪、消防安全底线不能退让,一边是群众沿袭已久的生产生活习惯需要尊重,两难问题十分棘手。今年6月,该案线索由福建省检察院交办至龙文区检察院。该院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调查核实,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切实履行河堤监管职责,恢复河道原状,消除安全隐患。
检察建议没有“一发了之”,龙文区检察院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联动,共同开展实地研判,推动形成具备可操作性的整改方案。检察官对渔民开展释法说理,把保障其生产生活、及时化解矛盾争议融入整改全过程。到今年8月中旬,临时搭盖的设施已全部拆除,私拉的电线均被取缔。相关职能部门为渔民配备了专用供电箱以规范用电,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落实河道常态化巡查。龙文区检察院通过持续跟进监督防止问题反弹。
如今,古渡口面貌恢复,河道安全无虞,渔民的生产生活也有稳妥保障。江水东流,法治温情守护着沿江而居的人。一位老渔民对记者说:“棚拆了,电没断,船也有地方停,我们心里很踏实。”
夜市群众安全感提升了
人车分离、步行入街、24小时电子巡查……今年国庆假期,每到华灯初上,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夜市一条街人头攒动。市民和游客安心享受美食,自在行走,再不用担心“碰瓷”带来的烦恼。这一变化,源于龙海区检察院制发的一份检察建议。
自2023年开始,林某、苏某等人专门在夜间蹲守烧烤吧、酒吧等经营场所,开车跟踪、贴靠、追逐目标车辆,故意撞击或发生剐蹭。团伙成员分工明确,有人扮演伤者,有人扮演路人,通过围堵、哄闹、纠缠甚至言语威胁等手段向被害人索赔。2023年9月至2025年3月,该“碰瓷团伙”先后作案30余起,足迹遍布漳州多地,涉案金额8.8万余元,造成经济损失19万余元。
2025年6月,该案移送龙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鉴于该案涉案人员众多、社会影响较大,龙海区检察院检察长邱远典主办该案。他带领办案组细致审查案件,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恢复涉案电子数据,调取排查全市同期发生的“剐蹭”“私了结案”类警情,深入挖掘线索,逐一核实被害人陈述,逐条核对转账记录,最终依法追加认定20余起犯罪事实,使全案犯罪事实由最初的10余起增至30余起。
2025年10月,龙海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诈骗罪对10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并认定其为恶势力犯罪团伙。2025年12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0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七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两名被告人提出上诉。今年6月,二审法院裁定准许二人撤回上诉。
案件办结,检察履职未结。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城市夜间“碰瓷”高发问题,龙海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多措并举强化事前预警,加强电子巡查等动态监测,深化源头治理,改善交通环境,让群众逛得安心、吃得放心、玩得舒心。如今,龙海区夜市一条街热闹非凡,群众安全感实打实地提升了。
个案处置升级为行业预警
“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检察机关不仅是犯罪的追诉者,更是社会治理的参与者。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做好案件‘后半篇文章’,助力涉案企业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行稳致远,同样是职责所在。”近日,在福建省漳浦县检察院“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活动现场,办案检察官分享了如何办好涉企案件的履职体会。
漳浦县4家木业企业明知对方意图抵扣税款,仍在没有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先后多次相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中谋取好处费。2025年6月,这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被移送漳浦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是一诉了之,还是有更稳妥的解决方案,以免办案拖累甚至拖垮一家小微企业?检察官走出卷宗,走出办公室,深入了解涉案企业生产经营、纳税、社会评价等情况,获悉4家企业系地方木业产业集群骨干,直接带动本地数百名劳动力就业,企业经营情况良好,社会贡献及认可度较高。为此,漳浦县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结合具体案情,于2025年11月依法对4家木业企业及相关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子办结,检察履职的脚步没有停下。漳浦县检察院依托与该县税务局、工商联、企业家联合会建立的“益企来”工作机制,复盘近三年涉税刑事案件,梳理6类高频法律风险点,分行业编制“负面清单”发送给辖区企业;针对涉案企业负责人涉税法律知识薄弱、企业财务审批漏洞、部门联动乏力等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助力企业补齐内控短板,健全管理制度,推动个案处置升级为行业预警。
以案促治,靠前问需,形成检察监督、税务预警的安商惠企平等保护大格局。一年来,各方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业务交流、风险排查等活动解决企业诉求10余项。漳浦县木业行业同类涉税案件实现零新发。“益企来”工作机制入选2026年福建省发改委第一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经验。
促成征地拆迁领域系统性整改
换一块门牌,把民房变成经营用房;借一本营业执照,虚构出一段“经营史”。近日,记者从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了解到,该区某乡村振兴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几名村民就这样轻而易举地从监管缝隙中“掏”走了国有财产。案发后,涉案人员被判处刑罚,同时牵动了一场直击制度根源的系统性整改。
今年1月,芗城区检察院在办理陈某等人诈骗案中,发现陈某、张某利用某乡村振兴项目征地拆迁监管漏洞,通过私自更换门牌、虚构房屋经营属性、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等手段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其中,陈某骗取6.8万余元,张某骗取3.6万元,造成国有财产流失。
案件办结后,检察官坚持透过个案乱象深挖犯罪背后的制度根源,发现某开发公司作为委托征收单位,在征地拆迁实际操作中暴露多项制度短板。如材料审核流于表面,对经营资质、房屋权属缺乏实质性核验;实地核查不严谨,缺少复核与全程留痕机制;工作人员法治意识薄弱,常态化警示教育缺失,违法线索移送机制不成熟,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今年3月,芗城区检察院向该公司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精准直击审核、核查、教育三大短板,针对性提出系统性整改举措。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公司高度重视,全面落实整改工作。一方面,完善征地拆迁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双人入户、全程留痕、边界复核制度,增设纪检随机抽查、责任倒查机制,压实一线履职责任;另一方面,常态化开展全员警示教育,在征地拆迁签约环节同步开展普法告知,建立违法线索快速移送机制,形成前端防控、快速处置的治理闭环。
为杜绝纸面整改,芗城区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确认各项制度落地见效,类案风险清零。由一桩普通诈骗案延伸出的基层社会治理实践,自此完成了从“办理”到“办复”的闭环。如今,多级审核、多部门联核、全程留痕、线索快速移送的规范化工作机制已在芗城区征地拆迁领域全面建立,国有财产安全防线得以筑牢。
发现“贴牌”电梯之后……
消费者花18万元订购的品牌电梯,用了5个多月才发现是“贴牌”假货——没有出厂资料、没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合格证明还是用图片软件伪造的。日前,福建省平和县检察院在办理曾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过程中,通过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堵漏建制,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2024年9月,曾某与消费者签订电梯建设工程合同,约定以18万元价格出售并安装某品牌电梯。合同签订后,曾某无法采购到约定规格的品牌电梯。为非法获取货款,他委托第三方公司生产同规格电梯,并虚构品牌授权事实,在轿厢、外包装上标注某品牌商标,伪造产品合格证将电梯交付。这台假电梯既严重侵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更把多户家庭的出行置于危险之中。
今年2月3日,曾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法院判处刑罚。案件办结,问题的根子还得挖。平和县检察院深入剖析发现,相关职能部门在日常隐患排查、维保单位监管、知识产权核查等履职过程中存在短板。6月30日,该院依法向其制发检察建议,开出四剂治理药方:压实全链条监管责任;完善线索处置闭环,建立重大隐患即时清零制度;融合安全监管与知识产权保护;深化源头普法,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第一时间组织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借助智慧监管平台摸排在用电梯909台,未发现超期未检情况;推行“红黄蓝”预警评分机制,对辖区电梯进行评级,对“红”级电梯落实整改;集中约谈维保单位,对2家不合格单位依法立案查处;修订《电梯安装告知及验收工作规范》,在安装告知、现场验收、年度核查环节新增“商标权属及合法性”核查项。
(文稿统筹: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仁平 房燕瑜 通讯员 雷闽娟 郑美敏 林淑惠 吴小燕 吴鹏宇 曾杏婷 韩女萍 黄智绵 林欣欣 赖青汗 陈佳宏 罗悄袖 林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