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就是一张图吗?”这句轻描淡写的话,很多运营公众号的人可能都想过,甚至说过。但某学校负责人,在接到法院电话的那一刻,才真正意识到——这张“随手用”的图,没那么简单。
近日,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人民法院通过“云上法庭”,成功在线调解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该案件原告是某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人,被告是某小学。一张被用于学校微信公众号宣传推文的图片,让原本毫无交集的双方坐上了“云”端调解席。
一张图,怎么就侵权了?
事情要从一篇公众号推文说起。
原告发现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某学校用于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宣传推文中。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求学校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翻开卷宗,发现这个案子“不大”——事实清楚,争议焦点明确,涉案标的额也不高,具备调解基础。但一个现实难题摆在面前:原告代理律师身在外地,被告学校负责人教学任务繁重,双方到庭参加诉讼,时间成本和差旅成本都不低。
“云端”架桥,法官做起了“翻译”
为高效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决定通过“云上法庭”组织线上调解。调解前,法官多次电话沟通,耐心倾听双方意见,逐渐摸清了矛盾症结。
调解当天,屏幕两端各坐一方。
承办法官先对被告学校负责人释法明理:“虽然是一张图片,但背后是创作者的心血。著作权保护没有‘大小’之分。”承办法官从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讲起,条分缕析地说明: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即便出于宣传校园的目的,也确属侵权行为。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更应带头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承办法官又对原告说道:“学校使用图片确实是非营利性质,传播范围也有限。如果能合理让步,既能让权利人权益得到保障,也能让学校从这堂‘法治课’中真正吸取教训。”
隔屏“握手”,纠纷一次性了结
经过法官的释法说理和耐心疏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通过线上支付方式向原告支付了赔偿款,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在线签署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纠纷一次性了结。
“原本以为要专程跑一趟法院,没想到在手机上就把问题解决了。”被告学校负责人感叹道。原告代理律师也表示:“线上调解高效便捷,法院的调解工作很有温度,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考虑到了学校实际情况。”
法官提醒:这堂“版权课”,每个运营公众号的人都该学
案件虽小,折射的问题却不小。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具有公开传播属性。学校在公众号上使用他人作品,无论是否具有商业目的,均属于侵害权利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著作权法规定的“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合理使用情形,仅限于供教学或科研人员使用,不得通过网络公开传播。“公益目的”“非商业使用”“阅读量低”,在法律上都不构成免责理由。
下一步,珲春市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互联网+诉讼服务”模式,让更多当事人享受到“足不出户打官司”的便利,同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创新发展。(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