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已被删除的历史备份文档成了查明杀人预谋的“关键证据”。
9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检察技术支持高质效办案典型案例。耿某某向前女友邮寄含有毒物的饮料,致使两名同住人员误饮中毒,该案一经公布便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耿某某最终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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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案例披露,2025年2月,耿某某因与前女友曹某某的情感问题,将网购的毒物投入瓶装饮料中,快递寄至曹某某住处,意图杀害曹某某。曹某某收到后并没有饮用。
同年3月8日,与曹某某同住的卢某某、邓某某误喝了该饮料,随后出现了中毒症状。尽管两人因及时无医院救治没有死亡,但中毒已造成肝功能损害,损伤程度均为轻伤二级。
耿某某被抓获后辩称,自己只是购买了含微量毒物的“饮品”,并控制了投放剂量,所以,没有故意杀人。但经检验,无论是耿某某已经邮寄出去的饮料,还没来得及喝的问题“饮品”,里面检测出来的毒物总量都达到那瓶标准溶液全部毒物总量的5倍以上。
为了查清毒物来源、杀人故意等信息,北京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组织了电子数据、法医等专业技术人员一起参与了办案。
办案人员立即锁定耿某某手机、电脑,并从中调取记录,记录显示他曾搜索过毒物信息和咨询购买渠道,但这些材料尚不足以证明他是否想故意杀人,以及买了以后是否用于杀人。
之后,技术人员又发现了耿某某曾删除的一份历史备份文档。该文档详细记录了其预谋杀害曹某某的过程,成为证实故意杀人的重要证据。公安机关随后调取了购买聊天记录、销售合同、快递订单等材料,查明了涉案毒物的真实来源。
对两名被害人所面临的死亡危险,法医也进行了专门评估。当时,卢某某、邓某某二人在饮用时察觉到了味道异常,所以,实际摄入量较少,并及时去医院就医,才躲过生命危险。由于中毒初期表现不典型,毒物种类并未及时明确,直至4天后才出现特征性表现,先后在血、尿中检出相关毒物。受吸收、代谢和排泄等因素影响,已不能反映最初的摄入量。
检察法医综合分析,认为两人喝入有毒饮料后存在非常大的死亡风险。检察官最后认定,耿某某投放的毒物剂量足以致人死亡,依法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庭审中,关键证据来源等证据被法院采纳。
这起因情感纠葛引发的投毒案再次警示我们,感情纠纷一旦处理失当,极易滑向犯罪的深渊。一时冲动的报复行为,不仅无法化解情感矛盾,还会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本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检察技术支持高质效办案典型案例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