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额敏县人民法院:“法院+公证” 巧解继承僵局

新疆额敏县人民法院:“法院+公证” 巧解继承僵局

一纸房契,几份心事。当家庭成员对如何分配遗产各执一词、协商陷入僵局,是对簿公堂还是另寻出路?近日,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房产继承纠纷案件,通过法理释明、真情疏导,让几近破裂的亲情重归于好。

张某与第一任妻子共育四名子女,分别是小甲、小乙、小丙、小丁。第一任妻子去世后,张某与陈某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再婚。2017年张某去世,名下遗留一套房产,张某生前未订立遗嘱、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该房产长期由孩子小丁居住,陈某、小甲、小乙、小丙与小丁就该房产法定继承事宜产生争议,起诉至额敏县人民法院,要求依法分割房产。

诉讼能判对错,却未必能修补亲情。额敏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为维护家庭成员的亲情关系,承办法官精准释法明理,明晰各方法定继承权益。围绕房屋定价分歧,法官推动当事人自主协商议价,节省大额评估成本、提速办案进度,温情维系亲情纽带。同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联合公证机构启动“法院+公证”多元化解联动机制,公证机构提前介入调解,前置打通继承公证办理通道,让群众少跑腿、不折返,达成纠纷调处与产权手续一站式办结的良好成效。

经多轮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房屋市场价值为10万元,房屋归小丁所有,并当庭支付陈某、小甲、小乙和小丙一人2万元补偿款。各方配合完成公证手续、履行息诉,实现家事纠纷实质性圆满化解。

此次联合调解通过将公证力量引入家事纠纷化解,既有效提升了纠纷解决效率,又彰显了家事审判“解纷+宁家+睦亲”的社会价值。下一步,额敏县人民法院将持续优化联动机制,拓展协作领域、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娜仁花 李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