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综治中心成功化解一起车辆挂靠税费垫付欠款合同纠纷。依托诉前联合调解机制,坚持源头化解、非诉在前,把原本拟进入诉讼程序的矛盾在诉前高效办结,以实战实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平安同江建设。
2020年,刘某与李某签订《车辆合作经营协议书》,约定李某所有的货车登记在刘某名下,车辆所有权仍归李某所有,车辆各项税费由刘某代为办理或李某自行办理。后李某将该车辆挂靠转让给文某,2021年10月25日,刘某与文某重新签订《车辆合作经营协议书》,合同条款保持不变。2020年至2022年间,刘某代为垫付车辆车船税费后,先后多次向李某、文某讨要代缴款项,李某与文某以各类理由拖延支付,几经私下协商双方分歧巨大、磋商无果,刘某遂向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法院经过案情甄别,依据相关工作规定,在征得双方同意后,依法将该纠纷委派至同江市综治中心开展诉前调解。
市综治中心收到诉前调解申请后,第一时间启动跨部门联调机制,联合市司法局、市人民法院抽调的业务骨干组建联合调解专班,全面推进矛盾调处工作。调解初始阶段矛盾分歧突出,刘某手持缴费凭证、挂靠合作协议,坚持要求对方全额偿还垫付税费;李某、文某则以个体营运资金周转紧张、部分费用事前另有口头约定为由,不愿足额结清欠款,双方诉求差距较大,调解工作一度停滞。

为打通调解堵点,调解员立足法理相融、柔性化解的工作思路,采取分批次约谈、分层疏导的方式开展调处工作。一方面向李某、文某逐条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合同履约相关法律条文,结合挂靠协议原文厘清双方法定权责,讲明拒不履约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认真倾听二人车辆营运遇到的实际经营困难,客观梳理账目明细,引导当事人正视欠款事实。与此同时,调解员从诚信履约、优化本地货运行业营商环境角度劝说双方互谅互让。经过工作人员多轮细致斡旋、反复磋商,当事人对立情绪逐步消散,最终敲定调解方案,李某与文某当场一次性付清全部拖欠代缴税费,三方当场签字确认,一桩濒临起诉的合同欠款纠纷顺利落地化解。
该起纠纷圆满处置,是同江市综治中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又一务实实践。依托多部门联合调处模式,切实压缩群众维权时间与经济成本,既依法守住了债权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又兼顾经营者实际经营难处,实现法律约束与人文关怀双向落地,推动矛盾高效就地化解。
下一步,同江市综治中心将持续深化多部门联动机制,常态化前置摸排各类商事矛盾隐患,靠前介入、源头化解,不断细化便民化调解举措,以精细化基层治理持续优化辖区营商环境,为平安同江、法治同江建设夯实基层治理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