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守护“岩壁上的安全”

新疆伊宁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守护“岩壁上的安全”

不受天气限制、兼具趣味与挑战,使室内攀岩成为大众体验攀岩的首选方式。然而,作为一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在“刺激好玩”的背后,安全保障有无同步筑牢?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人民检察院聚焦这一热门运动开展公益诉讼监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督促不规范经营场所及时整改,切实守护“岩壁上的安全”。

“2013年,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告》,‘攀岩’就被列入其中,但部分经营者却把它当作普通游乐项目。”伊宁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团队人员李晓筱敏锐地意识到,消费者眼中“刺激好玩”的背后,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危及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安全。随即对辖区内经营攀岩项目的游乐场所开展全面排查。

“我们注意到,部分经营性游乐场所在经营攀岩这一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过程中,存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形。”调查现场,检察官针对场馆经营资质、设备安全检测报告、从业人员资质、警示标识、设备年检记录等进行了重点核查。

通过细致的线索排查与实地勘查,检察官锁定了3家经营攀岩项目存在问题较突出的游乐场所。调查发现,上述经营场所在未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就擅自开设攀岩项目,且均未配备持证社会体育指导员和救助人员。有的场馆醒目位置未按规定张贴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设施检查制度等,也未充分履行对参与者的风险告知义务。有的场馆甚至没有配备安全员。

2026年7月,伊宁市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前述3家攀岩经营主体进行处理,同时建议其对辖区其他经营性攀岩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健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管机制,切实筑牢行业安全底线。2026年9月,伊宁市人民检察院收到了来自行政部门的答复函。相关行政部门在回复中明确,已对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3家经营主体现场要求立即停止攀岩项目所有经营行为和活动,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加大辖区攀岩项目动态排查力度,实现辖区攀岩点位排查全覆盖,督促各经营主体健全制度体系,强化现场管控,做好应急处理。

“以前我不清楚经营攀岩属于高危体育项目,不知道需要‘持证上岗’,单纯以为安排个安全员在场看着,安全绳索系紧点就行,没什么大不了。是检察官让我明白,这些安全规范不是给经营添麻烦,而是保护我们和顾客。如今整改完毕后,反而有更多家长带孩子来体验。”10月20日,伊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到辖区一家攀岩场馆进行“回头看”,场馆负责人感慨不已。

“没有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才能让消费者在享受攀岩乐趣的同时,拥有实实在在的安全感。”伊宁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监督为契机,持续跟进室内攀岩行业整改成效,同时将履职触角延伸至更广阔的城市公共安全领域,就更多新业态开展预防性公益诉讼监督,托起人民群众“稳稳的幸福”。(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