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因牛起纷争 法院调处解心病

村民因牛起纷争 法院调处解心病

本报讯 (通讯员 王艳) “我按照商定的价格把牛卖给他,他却迟迟不支付牛款。”“他卖给我的是病牛,我刚给牛看病就花了好多钱,这钱他得出。”近日,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开城法庭,两位当事人吵得不可开交。

原告马某甲与被告马某乙为邻村村民,马某甲从事贩牛生意。2026年1月,双方在牛市达成买卖合意,约定马某甲以1.6万元价格向马某乙出售一头牛,马某乙当场支付100元,剩余1.59万元承诺回家后付清。马某甲当场向马某乙交付了牛。马某乙回家后未按照约定向马某甲支付剩余购牛款,双方为此发生争吵,并报警处理。在派出所调解未果的情况下,马某甲将马某乙诉至法院。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马某乙称,当初购买牛时马某甲答应“保吃保喝保健康”,而他把牛拉回去次日即出现不吃不喝症状,经兽医诊断患有肺炎,马某乙为此花费医疗费900元。马某乙提出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马某甲承担医疗费和照看期间的草料费。

办案法官在了解了具体案情后,觉得此案有调解的基础,于是秉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原则,结合案件事实与双方诉求开展调解工作,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问题。最终,经过多轮沟通协调,马某甲同意承担案涉牛只医疗费450元,马某乙同意一次性支付剩余购牛款1.545万元,案件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