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雨萌:谁来按下政务数据平台中的“删除键”?

杨雨萌:谁来按下政务数据平台中的“删除键”?

在数字政府建设不断深化的当下,政务数据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共享、归集。一次行政处罚、一条报警记录、一份办事材料,都会变成数据库中的一条信息,并在不同部门之间共享。过去需要群众反复提交的材料,现在已经可以自动调取;过去需要跑多个窗口,如今不少业务已经能“一网通办”。数据共享确实提高了治理效率,民众能明显感受到办事比以前方便了,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也在慢慢打通。

与此同时,这个过去很少被认真讨论的问题,也开始慢慢浮现:如果一条数据本来就不该继续存在,哪个部门来删除?很多人第一反应可能会觉得,删除数据不过是点一下鼠标的事。但现实里,真正困难的往往不是技术上能不能删,而是哪个部门来决定与执行删除操作。

和普通的信息不同,政务数据背后连接的是行政权,不仅关系到政府如何管理社会,也可能直接影响个人的生活。一条错误的数据记录,可能影响一个人的就业、贷款、出行乃至社会评价。数据一旦进入系统就会持续流动,如果缺乏及时有效的退出机制,那么已经被撤销、失效甚至违法的数据,仍可能继续塑造着一个人的数字身份。

问题在于,政务数据往往不是只保存在一个部门。一项行政处罚作出后,相关信息可能同时存在于公安系统、地方政务平台、信用平台,甚至还会同步到其他共享数据库中。随着跨部门共享越来越普遍,一条数据往往会形成多个副本,一旦需要删除,就很容易出现所有人都知道应该删,但谁都不敢先行动的情况。对于采集部门来说,需要考虑删错了怎么办?别的部门是否已经同步?删除之后是否影响后续业务?如果系统之间数据不一致,责任由谁承担?很多时候,不是不愿删,而是不敢删。于是,一条本该及时清除的数据,就可能长期停留在系统中。

随着技术的发展,人工智能或许可以提供处理数据删除的新思路。比如,当法院判决撤销某项行政处罚后,系统可以自动识别裁判文书,同步启动后续删除程序。又如,当个人依法提出删除申请时,系统可以自动匹配相关数据留存位置,并提醒相关部门处理。但必须要强调的是,真正作决定能否删除的,仍然只能是公务员。正如前文的案例,法院已经作出生效判决,明确撤销行政处罚,那么系统后续启动删除程序,本质上只是执行已经明确的法律结果。

仍需解决的一个前提问题是,删除到底是一项职权,还是一种职责?从表面上看,行政机关对数据拥有管理权限,因此似乎有权决定是否删除,但当数据已经失去合法依据,例如行政行为被撤销、保存期限届满、处理目的已经实现时,删除实际上已经不再是可选择行为,而是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也正因此,当法院要求行政机关删除数据时,本质上并不是要求其行使一项职权,而是在督促其履行法定职责。这种职责贯穿于《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中,不仅要求行政机关依法采集数据,也需要依法停止使用、及时删除已经失去合法性的数据。

从更深层次来看,政务数据删除机制的建立反映的是国家治理理念的一种变化。过去,人们更关注如何通过数据提高效率,而真正成熟的数据治理,不仅需要把关入口,也需要疏通出口,在法律职责范围内,及时纠正错误、停止不当留存。(作者系东南大学未来法治与数智技术创新实验室研究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