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院发布涉外涉港澳台审判三周年“成绩单”

南京法院发布涉外涉港澳台审判三周年“成绩单”

1554件新收案件,总标的额超358亿元,案件覆盖74个国家和地区,5份判决获英国法院一揽子承认…… 这是2023年至2025年南京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审判工作交出的亮眼“成绩单”。

作为全国首批获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的法院之一,南京法院以2023年4月南京国际商事法庭挂牌运行为契机,不断完善涉外审判大协同格局,为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具有世界聚合力的双向开放枢纽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案件总量稳步增长   涉“一带一路”国家明显增多

三年来,南京法院新收各类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554件,审结1671件。其中,南京国际商事法庭新收案件506件,审结414件,总标的额超过358亿元。

案件所涉地域覆盖74个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等主要经济体,以及新加坡、阿联酋、坦桑尼亚、巴西等50余个“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涉“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案件数量增长尤为明显,南京作为“一带一路”交汇点重要枢纽城市的辐射带动效应持续释放。

案件类型呈现新老叠加特点,涉及案由百余种,跨境电商、生态环境、备用信用证、金融衍生产品投资、国际航空运输服务等新类型纠纷不断涌现。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蒙特利尔公约》《纽约公约》等国际条约和域外法的案件逐渐增多,法律适用与国际规则同频共振。案件调撤比例达35%,实质解纷成效明显。

5份判决被英国法院承认 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

在涉外司法公信力方面,南京法院取得重要突破。在中英两国未缔结司法协助双边协定的背景下,南京法院5份民商事生效判决被英国法院一揽子承认,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高度肯定,《人民法院报》头版进行了报道,充分体现了南京法院审判的公正性、程序的严谨性和裁判的权威性。

近三年来,175起涉外商事案件中境外当事人主动选择在南京法院解决纠纷,路易威登、A.O史密斯、浪琴、欧米茄、福特汽车等国外知名品牌权利人主动到南京法院起诉维权,展现了南京作为国际商事纠纷化解优选地的吸引力。

在仲裁裁决跨境流通方面,南京法院善意履行《纽约公约》义务,审结了一批具有规则指导意义的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其中,承认和执行瑞典临时仲裁裁决案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承认泰王国仲裁裁决案入选最高法院仲裁司法审查典型案例。

主动服务大局 护航企业“出海”“引进来”

南京法院主动融入国家和省市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局,出台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23条举措,落实服务保障万亿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15条举措。牵头构建“企业出海法律风险全链条防控工作模式”,入选南京市“2025年度政法惠民十件实事”。

在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方面,南京江北新区法院组建“涉外+劳动争议”专业合议庭审结一起涉外资企业劳动争议案件,芬兰跨国公司负责人专程来宁,赠送中芬英三语锦旗和中英双语感谢信,赞誉法院“高度的专业素养和国际化的司法水准”。

在保护港澳台主体合法权益方面,南京法院高效办结文书送达和调查取证等司法互助案件23件,裁定认可和执行港澳台地区仲裁裁决案件14件。巧用“背靠背”调解法,一揽子化解香港某房地产公司与深圳、南京某房地产公司数十亿元合资项目全部纠纷。

创新审判机制 3件案件入选联合国数据库

在审判机制创新方面,南京法院树立大涉外审判思路,依托“4+4”专业法庭矩阵,推进涉外刑事、民商事、行政、生态环境、知识产权等案件一体协同办理。建立南京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统筹发挥专家智识支撑作用。

在环境资源审判方面,南京法院积极推进“9+1”审判机制改革,在全国率先建立相对独立完整、科学有效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相关举措在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上作为“江苏经验”介绍,3件案件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法数据库。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作为我国法院唯一代表,在环境法典编纂国际研讨会上讲述司法保护“中国故事”。

此外,4件案例入选联合国相关领域数据库,17件案例入选全国性典型案例,7项涉外审判工作经验在全国、全省推广。(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