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莫任性 擅自砍树必追责

绿化养护莫任性 擅自砍树必追责

近期,有市民通过12345热线反映,阜新路绿地内存在树木被砍伐的情况。接诉后,杨浦区四平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即刻启动线索核查工作,经现场检查,发现有两处树桩,离地高度仅剩18厘米和10厘米,且周边未见被砍伐的树木主干部分。

通过现场及周边情况排摸,执法人员发现道路两侧均设有云台摄像头,遂向辖区派出所调取了视频监控内容,结合现场实际比对,锁定到有两辆作业车辆前几日在上述绿地沿线进行绿化作业的情况,并通过当日车辆轨迹追踪到了车辆停放目的地。执法人员据此快速锁定了涉嫌擅自砍伐树木的当事人。

被砍树木

经调查,当事人是两辆作业车辆的所属单位,且该单位是日常负责公共绿地养护的绿化养护单位。该单位因频繁收到12345热线关于绿化修剪不及时、养护不到位的投诉,为快速“解决”不满意的投诉,在未依法办理砍树申请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对非养护清单内的野生树木进行了砍伐。通过向区绿化市容局进行协查,执法人员确认了被砍伐的树木为构树,系落叶乔木,且砍伐未经审批。

补种树木

执法人员依据《上海市绿化条例》《上海市绿化补偿费标准》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对该绿化养护单位按照绿化补偿费的7倍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对该单位进行了“四书同达”,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向其送达了《公共信息信用修复权益提示函》《法治体检申请告知书》《企业合规建议书》,告知其禁止擅自砍伐树木,确需砍伐树木的,作为养护单位也应当向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该单位已按照“适地适树”原则,补种了更适宜该绿地生长环境的树种,切实修复了受损生态。

城市绿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市民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绿化养护需坚守法治底线,不得以“养护整改”“规避投诉”为由触碰法律红线,应严格依法履行养护职责,规范开展树木修剪、补植等工作。四平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持续以12345热线为抓手,强化线索核查与执法监管,坚持“执法与普法并重、惩戒与教育并行”,为市民打造更加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