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七团:备耕“绿”动 司法蓝“播种”法典到田间地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七团:备耕“绿”动 司法蓝“播种”法典到田间地头

春回大地,棉田焕新。4月4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七团司法所抢抓职工备耕垃圾清理、林床修整的关键时机,将普法课堂搬进田间地头,以“春播未动,法治先行”为理念,将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融入农耕一线,让法治种子在棉田生根发芽。

地头“搬课堂”,备耕时节普法忙

脚下是待播的棉田,身后是修整一新的林床,没有严肃的讲台,司法所干警就地与职工围站交流,一场接地气的“田间普法课”就此开课。“叔,歇会儿喝口水,咱聊聊这地里的‘金饭碗’!”司法所干警主动走到正在清理田间垃圾的李大叔身边,从职工群众最关心的收成问题切入,打开了话匣子。“咱兵团种棉花,全靠肥沃土地、干净水源和挡风沙的林带支撑。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出台了,就是专门帮咱们守住这份‘金饭碗’,垃圾乱倒、林床烧荒这些老习惯,可不能再用了!”工作人员结合职工备耕实际,将晦涩的“法言法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家常话”,围绕土壤污染防治、林地保护等核心内容,逐一拆解,让生态法治知识贴近生产、贴近生活。

唠嗑“讲法律”,乡音土话入人心

不同于传统照本宣科的宣讲模式,工作人员化身“田间讲解员”,用职工听得懂、记得住的“乡音土话”,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的关键条款。

在林床修整现场,司法所调解员针对职工清理枯枝杂草的动作,贴心提醒道:“这些枯枝杂草可不能随便焚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明确禁止露天焚烧,既污染空气、有火灾隐患,还会破坏生态环境。咱们好好修整林床,保护好棉田的‘生态卫士’,棉花才能长得旺、收得多。”“以前总觉得环保离咱们远,听你们这么一说才明白,清理垃圾、修整林床,既是保护生态,也是在保障咱们的收成!”李大叔听完连连点头,对工作人员的讲解表示认同。通俗易懂的对话,让法律知识不再遥远,真正做到了“讲在点子上、说到心坎里”。

初心“筑根基”,法治底肥润棉田

“春播前的备耕期,是生态环境普法的关键节点。”一二七团司法所所长李华鹏介绍,“我们把普法课堂搬到地头,就是要让法治精神像‘底肥’一样,在播种前先‘施’进职工心里,让大家从备耕开始,就树立起生态保护的自觉意识,成为环境的守护者。”此次备耕普法,工作人员穿梭在棉田与林床之间,累计覆盖职工群众8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90余份。当“司法蓝”融入广袤的棉田,法治的种子便伴着备耕的节奏,悄然扎根职工群众心中。

以法律为“笔”,以乡土为“卷”,绘就的不仅是团场乡村振兴的美丽图景。下一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七团司法所将持续以备耕、春播、秋收等农事节点为契机,开展常态化田间普法,让法治底肥滋养每一寸棉田,为辖区农业生产和生态文明建设筑牢坚实法治屏障,守护每一年的绿色丰收。(周华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