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走进家长会解读校园欺凌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走进家长会解读校园欺凌

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推动家校社协同保护未成年人工作走深走实,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履职效能,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乌鲁木齐未检雪莲花团队检察官主动履职,应邀走进乌鲁木齐市第十三小学,以“家校同心,对校园欺凌说‘不’”为主题,在家长会上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为全体学生家长送上了一堂针对性强、实效性高的法治“必修课”,推动形成家校联动、共护成长的良好局面。

此次活动中,检察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紧扣协同育人核心要求,立足家长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关键作用,精准聚焦校园欺凌这一社会普遍关切的突出问题,打破传统法治宣传“重学生、轻家长”的模式,主动将法治教育延伸至家庭,推动“法治进校园”与“法治进家庭”同频共振。宣讲中,检察官立足检察职能,结合自身办案实践,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真实生动的案例,向家长们深入解读校园欺凌的界定标准、表现形式,重点剖析肢体欺凌、言语讥讽、社交孤立、网络诋毁等常见欺凌行为的危害与法律后果,切实帮助家长厘清认知误区。

在活动过程中,检察官充分发挥引导作用,结合办理的未成年人校园欺凌相关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刻阐释家长在预防校园欺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的监护责任,引导家长既要关注孩子的学业成绩,更要重视孩子的身心健康和行为习惯养成,主动关注孩子的校园生活和心理状态,及时发现、干预孩子的不良行为。同时,向家长们系统传授实用的应对技巧,详细讲解发现孩子遭受欺凌或参与欺凌后,家长应采取的正确处置方式,引导家长主动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治素养和监护能力,筑牢家庭防护防线。

此次法治宣传活动,干货满满、针对性强,解答了家长在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中的困惑,进一步强化了家长的法治意识、监护责任意识和协同保护意识,切实发挥了法治副校长桥梁纽带作用,是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深化检校共建的具体实践,更是延伸检察职能、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生动体现。下一步,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履职效能,进一步深化与学校、家庭的协作配合,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推动法治教育融入家校日常,引导家长主动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促进“六大保护”协同育人,共同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吾热丽卡·艾合买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