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迷途羔”重返正途

护航“迷途羔”重返正途

本报讯 (通讯员 施旎) 近日,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对2名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的未成年人曹某某、吴某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举行了严肃而温情的宣告教育仪式。在“检翼·护羔行”品牌引领下,2名被评估为“迷途羔”的未成年人通过精准帮教,顺利通过考察、回归正途。

盐池县检察院创建的“检翼·护羔行”未成年人工作品牌,寓意以检察之翼,守护如羔羊般需要引导和保护的未成年人,以“初生羔、断乳羔、离群羔、迷途羔”四级分级干预体系为核心,针对行为风险、心理状态、家庭监护等差异,提供从临界预防、行为矫治到观护帮教、再犯预防的全链条司法保护。此次被帮教的曹某某、吴某某在案发时均系未成年人,因法律意识淡薄、家庭教育缺位、情绪冲动、交友不慎等因素误入歧途,经综合评估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被纳入“迷途羔”重点干预等级进行观护帮教。

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内,“检翼·护羔行”未检团队为二人量身定制“法治教育+心理疏导+公益服务+亲职教育”个性化帮教方案,通过定期回访、动态跟踪,全面掌握其思想动态、行为表现及家庭关系改善情况。针对曹某某的家庭教育长期缺位问题和可塑潜力,将其送入专门学校,实现法律考验与行为矫治同步推进。针对吴某某的“江湖义气”观念,通过以案释法强化法治教育,引导其明辨是非,树立正确交友观,帮助其步入正常学习生活轨道。经持续努力,二人在考察期内深刻反省罪错,遵守各项考察规定,积极参与公益劳动,家庭监护条件显著改善,最终顺利通过考察。

“法律给予你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但绝不意味着错误可以被轻易抹去。”宣告仪式上,承办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结合案件性质、社会危害及成长经历,既严肃训诫了二人行为的违法性,又肯定了其在考察期的积极转变,并寄予“树立法治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的殷切希望。

曹某某、吴某某当场表达了真诚的悔意与感激:“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和社工的耐心帮教,让我重获新生。以后我一定好好学习,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不辜负检察机关和家人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