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名农民工 彭阳了却“薪”愿

13名农民工 彭阳了却“薪”愿

本报讯 (记者 马琳 通讯员 马学亮)“法官,我正想给你打电话拜年呢。钱拿到手了,家里啥都置办齐了,这年过得心里踏实!”2月24日一上班,彭阳县人民法院法官就忙着给春节前的几名当事人打回访电话。轮到张某时,没等法官开口,张某就抢先说了话。

2月14日,一起关乎劳动者“血汗钱”的纠纷,在彭阳县法院温情落幕。

“法官,我们实在是没辙了。大过年的,年货一点没置办,空着手,咋进门?”张某、李某等13名农民工工作一年,却在返乡前遭遇欠薪,多次协商未果后向彭阳县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并不复杂,彭阳县法院立即启动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承办法官详细了解用工方的难处,给双方的茶杯续上热水。

承办法官翻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说:“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拖欠工资,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还会被列入失信名单,以后承接工程、银行贷款都会受影响。”用工方代表低头不语。随后,承办法官的语气有所缓和:“今天是腊月二十七,咱们将心比心,要是咱们自己家的兄弟姐妹在外面干了一年,空着手回家,这年怎么过?”

承办法官一方面向用工方释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责任和社会影响;另一方面安抚农民工情绪,耐心沟通协调,推动双方换位思考。

经过几轮“面对面”协商、“背靠背”劝解,用工方当场足额支付拖欠的8.7万余元工资。随着13名农民工自愿撤诉,13起案件在春节前圆满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