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深度伪造、语音合成等AI技术被不法分子用于实施精准诈骗,高校学生成为主要受害群体之一。根据2025年的最新统计,全国AI诈骗案件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2025年以来,AI换脸、语音克隆诈骗的总涉案金额已突破430亿元,受害人数超过15万人,案件增速同比暴涨1900%,比传统诈骗猖獗10倍不止。其中,学生群体占受害者的10%,超7成大学生坦言“面对AI诈骗防不胜防”。2025年一季度全国AI换脸诈骗案环比增长45%,仅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就出现超2000个仿冒AI大模型的山寨网站。这类新型犯罪手段突破了传统防诈骗宣传的防护边界,暴露出高校学生在数字法治素养方面的严重短板,充分说明AI诈骗已成为高校学生面临的新型安全威胁。在此背景下,本文深入剖析AI诈骗的技术特征与法律性质,系统评估高校学生数字法治素养现状,构建融合技术伦理、法律知识与维权能力的教育方案,为提升高校学生应对数字时代新型犯罪的能力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路径。
AI诈骗的技术特征、行为模式与法律性质
(一)AI诈骗的主要技术手段
深度伪造技术已成为AI诈骗的“重灾区”,基于生成对抗网络架构,该技术能够制造出真假难辨的伪造音视频内容。该技术涵盖音频生成、视频图像生成和音视频合成三大核心,从早期的拼接合成发展到如今的深度学习合成,仅需少量语音样本即可生成高度相似的声音,视频生成技术则实现了从文本或音频一站式生成相应视频的能力。据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等机构报告,2024年6月至2025年7月,国内外共发生人工智能相关安全事件59起,深度伪造欺诈已成为新型攻击手段。
语音合成技术的滥用构成另一大技术支柱。不法分子通过收集目标对象3分钟以上的清晰人声,即可利用AI模型“复印”出相似度极高的声音。更令人担忧的是,当前网络上“声音复印”服务仅需500元左右,甚至仅凭十几秒语音即可仿冒,犯罪门槛被极大拉低。
大数据画像技术将AI诈骗从“广撒网”升级为“精准垂钓”。诈骗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海量数据,对受害者进行精准画像和量身定制攻击。数据来源涵盖网络入侵、内部泄露、恶意软件采集、数据黑市交易等多个渠道。通过对个人数据深度分析,骗子能够精准识别“高价值”目标,如近期大量网购者易遭遇冒充客服诈骗,找工作的应届生易遭遇兼职刷单诈骗。精准画像技术使诈骗话术更加“量身定制”,骗子在社交平台锁定目标后,会花数周甚至数月研究受害者喜好、情感弱点,实施“杀猪盘”式情感诈骗,让受害者防不胜防,诈骗成功率显著提升。
(二) AI诈骗行为的法律定性困境
AI诈骗具有刑事、民事与行政监管的多重法律定性难题。在刑事层面,行为常涉及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竞合,如利用AI换脸冒充他人实施诈骗的行为即属典型。而AI诈骗手段隐蔽、精准,司法中还需考量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等罪名适用;在民事上,此类行为多侵犯肖像权、声音权与隐私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将AI换脸、声音克隆纳入侵权范畴。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典型案例中,就AI化使用他人声音判决赔偿25万元,对未经授权使用肖像供“换脸”功能判决赔偿3000元,确立了AI侵权的裁判标准。北京互联网法院进一步明确,只要合成声音具有可识别性,即应纳入声音权保护范围;在行政监管方面,2025年《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要求对AI内容进行标识,平台需履行审核责任,甚至需承担连带责任。长沙法院在首例AI视频侵权案中认定,技术服务提供者未建立侵权防范体系需承担责任。当前法律体系仍存在效力层级低、规定分散、部门职责交叉等问题,需通过专项立法明确监管边界。
做数字时代的合格公民
(一)重构法治素养内涵
数字法治素养的内涵已从单一法律知识维度,拓展为“风险识别-证据保全-依法维权”的完整能力链,实现了从静态知识到动态能力的转型,强调学生在数字环境中主动识别风险、有效保全证据、依法维护权益的实践能力。具体包含三个维度:技术认知维度要求学生理解数字技术的基本原理和运行逻辑,能够识别算法推荐、数据采集、隐私泄露等技术风险;伦理判断维度强调在数字行为中坚守道德底线,抵制网络暴力、信息造假等失范行为,培养数字公民的责任意识;法律应用维度则要求学生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数字领域法律法规,在权益受损时依法维权。该三维素养模型将技术、伦理、法律有机融合,既关注学生对数字技术的理性认知,又强调其道德自律和法律意识,最终指向数字时代合格公民的全面培养。
(二)高校学生数字法治教育体系不完善
当前高校学生数字法治素养呈现出“技术认知浅表化、权利意识模糊化、维权能力薄弱化”的典型特征。在技术认知层面,学生普遍对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技术的运作原理缺乏深入理解,对算法推荐、数据采集、隐私泄露等技术风险识别能力不足,难以预见数字行为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在权利意识方面,学生对自身肖像权、隐私权、数据权等数字人格权的法律属性认识不清,对网络环境中哪些行为构成侵权、如何界定合理使用与违法使用的边界缺乏基本判断。部分学生甚至认为“网络空间自由”,忽视了数字行为的法律约束;在维权能力方面,当遭遇网络侵权时,学生普遍存在“不知如何取证、举报、诉讼”的困境。面对侵权行为,学生往往选择自行解决或忍气吞声,缺乏证据固定、平台投诉、司法诉讼等维权的实操技能。这反映出高校法治教育在实践能力培养方面的不足,学生虽掌握理论知识,却难以在数字环境中有效维护自身权益。这一现状的形成,与高校数字法治教育体系不完善密切相关。当前教育内容多停留在法律知识传授层面,缺乏对技术风险识别、证据保全、依法维权等能力链的系统培养,导致学生数字法治素养存在明显短板。
(三)当前高校法治教育存在“三重脱节”
内容脱节:传统法律知识教学与新型技术犯罪场景脱节。当前高校法治教育内容仍以传统法律知识体系为主,对数字时代涌现的新型技术犯罪场景关注不足。教学内容未能及时纳入深度伪造、数据爬取、算法歧视等前沿问题,导致学生面对数字技术风险时缺乏识别和应对能力。这种内容滞后性使得学生虽掌握法律条文,却难以将理论知识应用于数字生活实践,形成“知法”与“用法”的断层。
方法脱节:理论灌输为主缺乏情境模拟与实战训练。高校法治教育方法仍以课堂讲授、法条解读为主,缺乏情境模拟、案例研讨、实战训练等实践性教学方法。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灌输,难以在真实或模拟场景中锻炼风险识别、证据保全、依法维权等核心能力。这种“重理论轻实践”的教学模式,导致学生面对实际侵权问题时“知而不行”,无法将法律知识转化为维权行动。
资源脱节:跨学科师资、技术实训平台、司法实践资源匮乏。高校法治教育面临资源结构性短缺。一方面,既懂法律又懂技术的跨学科师资严重不足,难以开展数字法治的融合教学;另一方面,缺乏模拟法庭、数据取证实验室等技术实训平台,学生无法进行实践操作训练;此外,与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的实践合作机制不健全,学生缺乏参与真实案件处理的机会。这种资源脱节制约了数字法治教育的深度开展。
构建“技术-法律-教育”协同的教育路径与实践模式
一是构建“技术-法律-教育”融合的跨学科师资团队。高校应打破学科壁垒,组建“法学教师+计算机教师+辅导员”的复合型教学团队。法学教师负责法律规范与价值判断,计算机教师解析技术原理与数据逻辑,辅导员关注学生日常行为与心理动态。三者需通过共同备课、案例研发等机制深度融合,形成能同步应对技术风险、法律边界与学生认知特点的“跨学科教学大脑”。同时,建立“实务导师”制度,系统聘请法官、检察官、网警及科技公司安全专家担任校外导师,通过“法官剖析判例”“安全官还原黑产手法”等深度参与方式,将抽象法律知识转化为具象的“风险教育”,让学生在真实案例中构建法治免疫力。
二是创新教学载体与方法,推动沉浸式深度学习。核心是建设“AI诈骗典型案例动态库”与3D模拟庭审系统,动态更新司法与行业风险样本,让学生在虚拟法庭中通过角色扮演完成举证、辩论、判决等全流程体验,将法律知识转化为具身认知。同时开发“风险情景决策树”与“证据保全模拟器”等轻量化工具,在模拟场景中强化风险决策与证据固定能力。教学方法上,推行案例导向的翻转课堂与角色扮演,通过真实案例复盘培养学生法律思维;与反诈中心、网警共建实践基地,开展实地观摩与社区宣传,推动知识向真实场景迁移。
三是推动从知识考查到能力评价的体系转型,建立聚焦过程、关注能力的综合性评价机制。其核心是引入“数字法治素养能力档案”,系统记录学生在模拟维权、项目实践等环节的表现(如证据固定规范性、法律逻辑严谨性等),可视化呈现从“风险识别”到“依法维权”的能力发展轨迹,形成“数字画像”。同时构建“学生自评+教师评价+技术行为数据”的三元评价模型:学生自评培养反思能力,教师评价提供专业指导,技术平台通过记录模拟实训中的操作路径、响应时间等行为数据,提供客观过程性证据。三者结合,实现从知识考查向能力评价的转变,确保教学目标落实到学生素养的实质性提升。
(作者:晏小雪 渭南师范学院讲师)
项目资助:
1.2025 年渭南师范学院区域协同创新计划智库咨政专项立项:新质生产力赋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协同创新与实践——基于渭南市的本土化探索(2025QY-ZZ-YB08),主持人:晏小雪
2.陕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一般课题:五育融合背景下“一站式”学生社区双场域协同路径研究(SGH25Y3165),主持人:晏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