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翻看同学的日记,是小事吗?”“将同学的尴尬照片做成表情包在群里传播,算不算违法?”“在网络上随意公布他人的个人信息,可能承担什么法律后果?”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乌鲁木齐市第六十九中学法治副校长张丽华,带着一份由同学们“点单”的特殊需求,走进校园,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量身定做”《尊重隐私 远离伤害》的沉浸式法治课,将法律的种子精准播撒在同学们的心田。

本次法治课的开端,源于一份来自学校的“点单式”需求清单。在与学校的日常沟通中,张庭长了解到,随着智能手机和社交媒体的普及,中学生群体在享受科技便利的同时,也面临着个人隐私泄露、网络欺凌、同学间不当窥探等现实风险与困惑。传统的泛泛普法已难以满足学生们迫切的成长需求。
“学生需要什么,我们就讲什么!”基于这一精准“订单”,张丽华庭长精心备课,将生硬的法律概念转化为一个个贴近校园生活的真实案例与情景模拟。讲座中,张丽华庭长立足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校园生活实际,摒弃晦涩法条堆砌,以“案例+解读+互动”的模式让法治教育入脑入心。结合未成年人网络信息泄露、校园隐私偷拍传播等典型案例,她生动剖析了随意透露家庭住址、擅自传播同学照片、APP过度授权等行为背后的法律风险,明确指出偷窥、偷拍、散布他人隐私等五类行为的违法属性及法律后果。
针对同学们关注的“社交平台如何保护个人信息”“遭遇隐私侵权该怎么办”等问题,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提炼出“信息三不问、权限慎授权、隐私快设置”的防护口诀,教会同学们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同时引导大家树立“尊重他人隐私就是保护自己”的法治理念,拒绝成为隐私侵权的旁观者或参与者。
这堂课不仅是“普法课”,更是一堂“安全技能课”。在互动环节中,同学们踊跃提问,“不小心转发了他人私密信息要担责吗?”“被同学恶意P图传播该如何维权?”张丽华庭长逐一耐心解答,通过情景模拟、法律条文通俗化解读等方式,让同学们清晰掌握隐私保护的具体方法和维权路径,现场气氛热烈。张庭长用真实的案例警示同学们,网络并非法外之地,鼠标的每一次点击、手机的每一次转发,都连着沉甸甸的法律责任。
这堂“点单式”法治课,如同一场“精准滴灌”的春雨,回应了学校关切,解决了学生困惑,是法院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生动实践。它标志着法治教育从“我讲你听”的粗放模式,向“你需我供”的精准化、个性化模式转变。既回应了青少年成长中的现实困惑,又弥补了校园隐私保护教育的薄弱环节,得到师生一致好评。
为青春护航,为成长保驾。近年来,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坚持以法治副校长为纽带,深化“法院+校园”协同育人机制,聚焦青少年法治需求痛点、难点,创新“定制化”“沉浸式”普法模式,将法律知识精准送达校园一线。下一步,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耕校园法治教育,不断拓展普法广度与深度,让法治精神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助力构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为培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时代新人注入司法力量。(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