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离任 犯人痛哭

“法官”离任 犯人痛哭

唐代著名“法官”张文瓘从大理寺卿(最高审判机关长官)离任时,整个大理寺监狱的在押人犯,一时皆恸哭不止……因他执法公平,即使有人被判处重罪,也毫无怨言。平时,大理寺狱中的囚犯听说他生病,都纷纷斋戒祈祷,盼望他早日康复。他到大理寺上任十日,便判决疑案四百余件。咸亨三年(672年),张文瓘兼任太子左庶子,后改任大理寺卿,仍兼任宰相。

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张文瓘离任,在押人犯竟然放声痛哭。古人眼中,“法官”和犯人应该是对立的,张文瓘却能如此深受犯人的爱戴。这看似不合常理,却感人肺腑,发人深省。张文瓘(606—678年),字稚圭,贝州武城(今河北故城)人。出身于名门望族——清河张氏,明经科及第,历任并州参军、水部员外郎、云阳县令、中书舍人、迁中书侍郎、大理寺卿等职。高宗年间,加授参知政事、同三品(宰相),后升任侍中。仪凤三年(678年),张文瓘抱病进谏,不久病逝,追赠幽州都督,谥号懿,陪葬恭陵。

英国公李勣(徐世勣、徐茂功)外任入朝赴任之际,张文瓘带领两位同僚前去饯行。两位同僚分别得到李勣赠送的佩刀、玉带,张文瓘却空手而归。人们大惑不解,李勣却语重心长:“这两位之中,某人生性优柔,我赠他佩刀,希望他能果断;某人言行放诞,我赠他玉带,希望他能自我约束。张文瓘几乎是个完美的全材,没有什么干的不好的,还须我赠送什么吗?”

张文瓘四个儿子张潜、张沛、张洽、张涉也都官至三品,汉代“三公”之秩为二千石,他们父子五人皆位列“三公”。因此,他家被当世人称为“万石张家”。史书评价:他生性严正,对百官奏议多有纠驳,深受唐高宗的器重。张文瓘卧病之时,朝廷每有大事,高宗都会询问是否已和张文瓘商议。若是经他商议,便一概准奏。

唐代与张文瓘齐名的“法官”是鼎鼎大名的戴胄,他执法不避公卿,国戚为之束手。

一次,吏部尚书长孙无忌进入东上阁时,没有按照规定解下佩刀,违犯了卫禁律(宫廷安保法令)。尚书右仆射封德彝判词:“东上阁监门校尉失职,罪当处死;长孙无忌因失误而带佩刀入宫,罚铜二十斤。”戴胄坚决反驳道:“校尉没有察觉与无忌佩刀入内,都是一时疏忽所致。朝廷若念长孙无忌功勋,从轻处置,就是非法。若依法处罚长孙无忌,处罚区区二十斤铜,太失公允。”满朝君臣看到戴胄义正词严,都表示:“法律乃是天下共同遵守的,怎能因为无忌是皇亲国戚,而不执行?”于是重新议罪。戴胄又道:“校尉因无忌而获罪,根据法律,处置应当从轻。至于说到他们的过错,其实是一样的。我认为应该改判。”免除了校尉的死罪,同时加重了对长孙无忌的处罚。

戴胄每次触犯天颜而坚持公正执法,言辞像泉涌一样,朝廷上下都听从他的意见,全国上下竟然没有冤案了。

贞观七年(633年),戴胄病逝。唐太宗为之罢朝三日,追赠他为尚书右仆射、道国公,赐谥号为忠,命虞世南为他撰写碑文。唐太宗见他住宅简陋,怕没有地方进行祭祀,还特命朝廷为他修建祠堂。《旧唐书·戴胄传》:“性贞正,有干局。明习律令,尤晓文簿。”因他生性刚正,胸怀大局,对法律规章制度条文和公文了如指掌,因此能公正执法。

几乎与张文瓘同世,还有一位执法公正的“法官”叫唐临。他大约生于隋文帝仁寿初年(601年),卒于唐高宗显庆末年(660年)前后,字本德,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市)人。

张文瓘离任,囚犯恸哭(图片由唐宝全使用豆包智能软件生成)

武德九年(626年),唐临出京外任万泉县丞(县令的副职,主管全县司法长官)。刚到任,他发现该县有罪刑较轻的在押人犯十多名。正好遇到春季傍晚时分经常下雨,唐临就请求县令暂时放这些轻刑犯回家。县令不同意。唐临再三恳请道:“明公若不放心他们按时回监,到时我唐临请求替他们顶罪。”县令这才同意犯人请假回家。唐临召集全体人犯,让他们先回家抓紧农时完成耕种,并和他们约定时限,要求务必按时回到各自关押的监舍。犯人对唐临的宽大都感恩戴德,回家之后到约定日期,全部回到监狱。唐临因此出名。

后来,唐临再次升任侍御史(中央监察机关副长官),奉命到岭南道巡视,彻底查清交州刺史李道彦等人处理的因冤案申诉未果而关押的三千多人的情况。他因此受到加封。唐临生活节俭,没有私欲,不修建府第,衣物用具都很简朴,待人宽宏大量。他曾准备参加友人葬礼,让家仆回家取白衫(致丧专用的礼服),家仆误拿了别的衣服。唐临竟然和蔼地说:“我今日感觉呼吸不畅,不适合临丧哀悼哭祭,刚才想让你回家取白衫,先不必取了。”还有一次,药工为他炮制药品,不料却配错了药,十分担心主人处罚。他却为药工开脱说:“今日天气阴而不晴,不适合吃药,先把这药扔了吧。”他就这样,从来不提及别人的过失。

后来,唐临升为大理卿。高宗又曾亲自审查死刑囚犯罪状。众所周知,此前大理卿判决后,犯人喊冤叫屈。这次,高宗却看到,唐临判处的犯人个个“嘿(默)然”(默不作声),他就奇怪追问原因。囚犯回答:“案卷上的罪行确实是我自己犯下的,唐大人是按照法律公正量刑定罪,我哪里会感到冤屈?唐大人公正执法,使我无冤可诉。”高宗叹惜良久:“法官都应当像唐临这样啊!”

唐临、戴胄、张文瓘三人都是初唐时期公正法官的代表,尽管履历先后有差,官位名号略有不同,却都以各自独到的方式公正执法,成为初唐时期乃至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法官,彪炳于千秋史册,为后世所景仰。他们所处环境、地位不尽相同,却都能生性刚正,大公无私,严格执法,深受人们包括犯人的敬爱。他们都为贞观之治谱写了精彩的篇章,同时为开元盛世奠定基础作出贡献。他们给历史的启示,正是后人应当学习和发扬的优秀传统。(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支援部队某部参谋部直属工作处处长 蔡群星)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5年11月上(总第213期) 法治史话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