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承载民族历史记忆与文化根脉,是不可再生的公共文化财富。文物保护并非单纯的道德倡导,而是法定的刚性义务。有些行为即便没有留下直观的物理损伤,也扰乱文物保护秩序,应当及时制止。依法处置每一起涉文物案件,让法律红线落地生根,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才能在制度的守护下绵延不息。
近日,一则视频在网络引发广泛关注:山西浑源县悬空寺内,一名男子双手抓住古建木质横梁,连续做多个引体向上动作。10月13日,悬空寺景区回应称,经核查事件属实,文物专家勘测后确认该横梁并未损坏,当地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处置。
悬空寺始建于北魏,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坐落于恒山绝壁之上,以 “一院二楼” 布局和悬空栈道著称,是罕见的佛、道、儒三教合一古建筑群。此次事件虽未造成肉眼可见的损毁,却再次将“文物保护的法律边界”这一命题推向公众视野。

男子在悬空寺做引体向上的视频画面。图源自网络
文物追责不止看破损,行为本身亦可违法
悬空寺横梁是古建筑木结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千年建筑的结构功能。即便这次勘测结果显示横梁未发生结构性损坏,但行为人抓握横梁、悬挂人体重量、上下拉动的动作,仍对古建筑本体构成了现实威胁。
文物损伤往往具有“隐性”特征——木材在反复受力下加速老化、构件松动、连接处磨损,这些损伤不会立刻显现,但会在日积月累中不可逆地削弱文物的结构安全与历史价值。正如本次事件后,经专业勘验确认,该行为虽暂未对文物本体造成可见的直接物理损伤,但鉴于悬空寺为纯木构摩崖建筑,其梁、枋、柱等构件通过榫卯结构咬合受力,此类吊拉行为已对木构体系的受力平衡产生潜在扰动风险,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只要没有撞坏、砸坏,就不算伤害文物”,是不少公众的普遍误区。事实上,《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指引(试行)》对“严重损害风险”进行了探索性规定,需综合考量案涉公益的重要性、风险转化的可能性、损害结果发生的紧迫性、损害后果的严重性等因素,才能认定是否存在“严重损害风险”。
责任链条明晰,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协同适用
从法治角度审视,行政、民事、刑事多重追责共同构筑起文物保护的完整责任链条。本案中的悬空寺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古建筑本体受到我国法律重点保护。
在行政层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在民事层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文物虽非一般 “人”,但其国家所有、受法律保护的属性,决定了损害文物的行为人需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在刑事层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针对损毁文物、名胜古迹的行为,检察机关还广泛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行为人承担生态修复、赔偿等责任,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让破坏者付出应有代价。
同类案例频发,司法裁判划定清晰标尺
此类任性伤害文物、名胜古迹的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已有先例,并逐步形成统一的裁判逻辑。
最为典型的当属江西三清山巨蟒峰案。2017年,张永明、毛伟明、张鹭三名攀岩爱好者以破坏性方式攀爬巨蟒峰,在属于世界自然遗产的三清山巨蟒峰岩体上打入26枚岩钉,对这座历经数亿年形成的巨型花岗岩柱造成不可逆损伤。经司法鉴定,打岩钉行为虽未造成巨蟒峰山体坍塌,但对其造成了不可修复的严重损毁。最终,法院以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判处三人相应刑罚,并连带赔偿环境资源损失计人民币600万元,专家费15万元,同时在全国性媒体上刊登公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该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指导性案例,为全国同类案件提供了统一裁判标准,警示世人不得破坏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从而引导社会公众珍惜和善待文化遗产。
近年来,破坏人文旅游景观的案件时有发生,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受到惩处。2021年,一名男子在圆明园遗址公园远瀛观与大水法区域,无视“请勿进入”的提示牌,进入遗址区域踩踏、拍照。最终,该男子仍被海淀警方依法行政拘留。2025年5月,八达岭长城发现刻划痕迹,两名涉案游客事后返回上海。北京延庆警方首次启动行政案件异地办案协作程序,联动上海警方开展调查,依法对二人作出行政处罚。
从个案到治理,凝聚合力守护文明底线
除行政、刑事法律处罚外,多地景区还启用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黑名单等管理手段,遏制文物与文化景观破坏行为。2026年3月,两名游客在八达岭长城北八楼至北九楼之间城砖上刻划名字,延庆警方依法对刻字行为人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2020年4月出台的《八达岭长城景区破坏文物行为惩戒办法》(下称《惩戒办法》),除了行政拘留、罚款、列入不文明旅游记录等惩戒措施外,还提出了“联合惩戒”的管理办法,在八达岭长城景区被列入“黑名单”的游客,也会被延庆区12家等级景区拒之门外。《惩戒办法》中还指出,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黑名单”将定期对社会公布,加大曝光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悬空寺事件之所以引发热议,背后是短视频时代的一种普遍现象 ——部分人为了博取流量、制造噱头,把猎奇、危险、出格的动作搬到文物古迹现场,以“挑战”“打卡”之名,实施逾越法律法规与公序良俗的行为。这种现象暴露出公众对文物保护的法律认知仍显不足,不少人习惯性地用 “普通财物” 的逻辑衡量文物,忽视其不可再生的历史属性与受法律特殊保护的公共属性
悬空寺的木梁承载着北魏以来千余年的历史记忆,它不属于某一个人,而属于全体人民,属于不可再生的文明传承。此次事件再次提醒我们:网络流量不等于行事特权,追求个性表达不能突破法律与文明的底线。
文物保护绝非文物主管部门、景区管理单位的专属职责,更是每位公民的法定义务与文明自觉。参观文物古迹时,应当遵守游览规范,不攀爬、不刻划、不损毁,对千年历史遗存心怀敬畏。与此同时,网络平台须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对损毁文物、破坏名胜古迹猎奇视频的审核,及时处置相关违规内容。只有凝聚社会各方合力,才能使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永续传承。
(本文根据新京报等媒体报道,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案例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