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八团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棉苗药害纠纷,涉及当事人农户4家,受损棉田200亩。

24日上午11时,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八团司法所接到团场信访部门推送的纠纷线索后,高度重视,迅速行动,12时,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涉案连队书记、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具体纠纷事实,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17时,司法所联合派出所到棉田实地走访核查棉苗受损情况,分析研判事发原因及侵权责任。
带着担心棉苗叶片扭曲畸形、植株矮小、不能正常生长的焦虑,5月25日上午11时,双方当事人来一二八团司法所申请调解纠纷。其诉求是希望工作人员调解药害纠纷,工作人员稳定双方当事人情绪,了解事情始末。
调解员经历3个小时调处,耐心劝解,释法说理。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调解,最终顺利化解了矛盾纠纷,引导双方当事人于达成调解协议,侵权人赔偿棉苗补救费用8000余元,对受损严重的60亩棉苗采取秋收产量“差额”赔偿的方式进行赔付,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协议均表示满意。

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还对农户进行维权提醒:在田管时期,农户购买农药时一定要注意选用农药,学会识别,不能用错了药,而且不能买假农药,或者劣质农药。
此次棉苗药害纠纷调解,团场综治中心、司法所和派出所通过“访调对接”和“警调对接”机制,有效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避免了事态恶化升级。
下一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八团司法所将继续关注居民群众的疑难问题,主动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维护农业生产安全。(王民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