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我太高兴了,今天用人单位的第一笔款已经到了,这真是解决了我家的燃眉之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中,王某激动地握着李丹法官的手说道。

王某与刘某是夫妻关系,刘某自2022年3月起与某服务部建立长期劳务关系,主要承揽搬家业务,但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协议,服务部根据每次的业务项目和收取费用,按日为刘某结算薪酬。2023年3月,刘某在提供搬家劳务时突然昏迷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未能与该服务部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遂向仲裁委和一审法院请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一审判决后,王某提起上诉。
案件受理后,李丹认为王某诉讼请求明确,案件事实清楚,但本案双方的用工形式并不具备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如果只是尽快开庭一判了之,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后续难免一案结而多案生。李丹还了解到王某身体不好急需手术,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子女需要抚养,刘某去世后家里没有了经济来源,生活都靠亲属救济,若不能彻底化解纠纷,这个破碎的家庭很可能会被彻底拖垮。在充分考量和查询相似案例后,李丹决定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然而,调解之路并不顺利。几番周折,李丹好不容易联系到服务部的实际经营者,然而因双方诉求差距巨大,无法开展调解工作。李丹又转变策略,从当事人到律师,再到当事人的亲属,从法律条文到情感共鸣,从“面对面”调解到“背对背”做思想工作,逐步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经过数轮调解,双方态度终于有所缓和,愿意协商调解方案,最后又经过多轮关于赔偿数额和支付期限的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分三次支付款项的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调解成功后,李丹放心不下,又继续跟进后续款项的支付情况,督促当事人尽快履行义务,该服务部也提前将第一笔款项支付给了王某,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作为一名法官,‘案结’不是审理的终点,‘事了’才是实质解纷的目的。我始终坚持将心比心,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去理解他们的诉求和困境,这不仅能帮助我找到案件的最佳处理方案,也让我对‘如我在诉’的司法精神有了更加深刻的领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