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法院院长会议通报了全省法院荣立二等功的集体和个人,并现场为中、基层法院荣立二等功的23个集体和42名个人代表颁发了奖牌和证书。
其中,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湖西人民法庭庭长曹春江荣获“个人二等功”。

曹春江,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湖西人民法庭庭长,近三年先后获得吉林省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吉林好人•最美基层法官”等多项荣誉。曾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评为全国十大消费维权年度人物,曾参与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吉林高院特别直播活动,五次做客《889新说法》、参加《我是长春人》《百姓与法》等节目录制,累计开展大型普法活动20余次、惠及群众超过十万人次。
案件审理中,曹春江庭长坚持公正司法,更以实际行动诠释了这一理念。从书记员到审判员,他始终坚持“尽心尽力,不负职责”的初心,勇挑重担,毫无怨言。对每个案件审理中,高标准,严要求,严肃认真,力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审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办理的案件曾收录于《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8)》;审理的典型案例受到中央电视台12套社会与法频道《法治深壹度》栏目深度报道,并在CCTV节目官网、央视频、学习强国(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多个国家级平台同步播出。(丁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