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张维法庭:将调解室搬到“田埂上”,绘就治理新“枫”景

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张维法庭:将调解室搬到“田埂上”,绘就治理新“枫”景

“多亏了法庭和各部门的同志,要不然我这地界纠纷还不知道要扯到啥时候!” 在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三井乡后九村的田间地头,一起历时多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北林法院张维人民法庭、三井乡司法所、后九村村委会和三井乡派出所的共同努力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当事人握手言和,一起潜在的信访隐患和诉讼案件被成功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基层。

改来改去的耕地与“消失”的边界

原告吕某是来后九村耕种的外来农民,2022年,他从三位本地居民手中转租了一块整地。这块地历史上几经变迁,从旱田改为水田,又在他接手时改回旱田。而被告矫某就在其北侧相邻地块种植水田。第一年耕种时,吕某根据矫某放水后预留出的边界进行种植,并未多想。然而,随着耕种深入,他听到周边村民提醒,并用尺子和GPS测量后,发现自己耕种的土地面积竟然“缩水”了。找到被告协商,对方却并不承认。直到2025年,经村委会初步测量,确认吕某的土地南北方向少了十多米。在事实面前,矫某虽然承认了占地事实,但双方在补偿标准和后续处理上又产生了严重分歧,矛盾一度激化。

四部门联动 将调解室搬到“田埂上”

案件起诉到北林法院张维人民法庭后,承办法官敏锐地意识到,这起纠纷表面上是地界争议,背后却是邻里关系与基层稳定。为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张维人民法庭启动多元解纷联动机制,主动联系三井乡司法所、后九村村委会和三井乡派出所,进行四部门联合“会诊”,共同前往案涉耕地进行现场测量和调解。

在争议地块现场,四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强大合力。法官立足案件实际,释法明理,向双方阐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权属依据是土地台账,而非多年的耕种习惯;派出所民警维持现场秩序,对双方进行法治教育,防止矛盾升级,并告知非法占用土地的法律后果;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委会干部则发挥熟悉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从邻里乡情、社会公序良俗的角度耐心劝导,安抚双方情绪。

一份协议止纷争 司法温情暖人心

在四部门近一天的联合调解下,现场测量的精准数据让被告矫某心服口服。面对确凿的证据和多部门联合释法,他终于放下了思想包袱。而原告吕某也在各部门的劝说下,理解了对方并非恶意侵占,同意在补偿金额上做出适当让步。最终,在多方见证下,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协议:由矫某一次性给付吕某耕地补偿款5000元,并依据三井乡后九村村民委员会的土地台账登记面积,返还占用吕某的耕地。至此,这起困扰当事人多年的土地纠纷,在诉前得以圆满解决。

绘就治理新“枫”景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张维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生动缩影。通过“法庭+司法所+村委会+派出所”的四部门联动模式,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张维人民法庭将司法服务前移至田间地头,变“单打独斗”为“联合作战”,形成了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基层社会治理合力。(董慧莹 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