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铁皮贴上打印号牌,便能试图骗过停车场识别系统,实现“免费进出”。看似省钱的“小聪明”,实则暗藏行政违法乃至刑事犯罪的双重法律风险。
近日,湖北武汉长江新区一名小区车主为偷逃停车费,自制号牌套用他人车牌。在完整证据链面前,该车主被警方查处,合并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五千元。
车牌意外“撞脸”,揪出潜伏一周套牌人
10月20日清晨6时50分许,武汉长江新区某小区一名业主送孩子上学后返回,途经小区道闸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的前号牌与自己的车牌号完全一致,后牌号码却并不相同。他随即上前跟进查看,该车驶出小区后停靠在门口,驾驶人下车走到车头,取下号牌放进车内。业主这才察觉,自己的车牌遭到他人套用。

图源自极目新闻
此后整整一周,这名业主每天同一时段都留心观察,发现对方"作息规律",每逢工作日挂上假牌驶出小区,出闸后立即取下,他还在自家阳台拍下了对方"上牌"全过程。证据攒齐后,业主报警并提交了相关证据。
10月25日晚,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交管大队三中队民警赶赴现场,找到涉事车辆,当场拆除这块自制假号牌,并通知驾驶人接受调查。
面对完整证据,该驾驶人供认不讳,交代自己从拍摄他人车辆号牌,到贴在铁皮上自制假牌,再到“免费通行”的全过程。经询问,该驾驶人自7月3日起开始实施该行为,造成小区物业800元的财产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其伪造号牌偷逃停车费的行为,是在小区物业管理方不知情、未同意的情况下,逃避缴纳本应支付的停车费,将物业应得的财产性利益非法占为己有,符合盗窃行为的本质特征。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予以处罚。
最终,公安机关对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最终合并执行处罚。
套牌逃费花样多,多地违法者纷纷落网
套牌逃费并非孤例。2025年上半年,武汉交警持续开展涉牌违法整治。据湖北省公安厅通报,截至当年7月9日,武汉交警共查处涉牌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590余起。同年6月19日,民警依托大数据平台发现一辆使用伪造号牌的车辆,蹲守后将驾驶人胡某查获。胡某懊悔地说:“我不愿缴纳停车费,就花钱弄了一个假牌挂上去。”最终被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5日。2025年3月,青山交警还查处车主李某一案:李某名下有两辆轿车,仅有一个小区停车位,为节省停车费制作假号牌,每次进入停车场前悬挂、离场后取下,同样被交警查获。
无论造假手段包装得多么“精致”,妄图依靠假号牌蒙混识别系统、规避缴费义务,都只是自欺欺人,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
2025年4月,北京一名驾驶人将相纸打印的纸质号牌反复粘贴在原有车牌上,多次进出小区,甚至驾车上路。该纸质号牌大小、颜色与真号牌高度接近,足以骗过识别设备。被查获后,交管部门拟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而在济南,驾驶人王某某花费20余元网购假号牌,用于物流园门禁识别,最终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行政拘留。

图为违法驾驶人打印的车牌号码。图源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套牌行为,破坏的不只是道路交通管理秩序,更埋下难以预估的安全风险。一旦套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产生交通违法,或是肇事逃逸,相关违法记录极易转嫁至号牌真实车主身上,让无辜者蒙受无端麻烦。一时贪图蝇头小利,看似省下一点停车费用,实则踩上法律红线,从投机取巧滑向行政违法,情节严重的还将触及刑事犯罪,最终只会得不偿失。
(本稿综合自极目新闻、北京日报、济南时报等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