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红寺堡司法所:法治讲座进村头 护苗防恶两不误

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红寺堡司法所:法治讲座进村头 护苗防恶两不误

人民法治网宁夏讯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红寺堡司法所联合综治中心走进东源村,开展以未成年人保护和扫黑除恶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60余名家长到场听讲。宣讲人员把法条翻译成家常话,引导家长当好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把家庭保护关口守在前面。

红寺堡司法所开展以未成年人保护和扫黑除恶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

认清风险 防范在前

“不少家长觉得侵害孩子的都是陌生人,这是最大的误区。”宣讲人员结合农村实际说明,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多发生在熟人之间,越是脸熟越容易放松警惕。宣讲人员提醒家长,切莫碍于人情面子放松防范,不轻易将孩子单独托付他人照看;同时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监护理念,帮孩子认清身体隐私边界、敢于对不当接触说“不”,平时多倾听孩子心声,重视孩子表达的恐惧与不适。

针对近期村民反映的未成年人通过网络约见网友的问题,宣讲人员特别提醒:“手机里的‘网友’,可能比村口的陌生人更危险。”家长要留意孩子上网交友情况,保管好手机支付密码,关注孩子是否频繁与陌生网友聊天、有无离家外出的异常动向;并叮嘱孩子不与网友单独见面、不发送隐私照片,遇到对方提出见面或索要照片的要求,第一时间告诉父母。一句话请家长带回家讲给孩子听:“身体隐私部位任何人不能碰,网络那头的‘朋友’也不行。”

教会方法 自护有方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防侵害教育重在日常、贵在坚持。”宣讲人员指导家长借助日常聊天,把隐私保护、避险逃离、遇险告知等自保知识一点点教给孩子,同时密切关注孩子情绪和行为变化,及时捕捉异常信号。

宣讲人员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讲明监护职责和维权流程,告诫家长摒弃“家丑不外扬”的旧观念:一旦发生侵害,第一时间安抚孩子、保留证据,及时报警,并联系村组、司法部门妥善处置。

抵制黑恶 群防群治

按照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部署要求,宣讲人员结合真实案例,用大白话讲解了农村常见的村霸滋事扰序、横行霸道欺压群众、非法高利讨债、“软暴力”纠缠恐吓等十类黑恶违法犯罪行为,以案释法讲清黑恶乱象的隐蔽形式、现实危害和法律后果,提升群众辨别、防范、抵制黑恶的能力,引导村民发现线索主动举报、自觉遵纪守法,共同筑牢乡村法治安全防线。

“讲的都是身边事,听着入耳、记着管用。”参加讲座的家长表示,回去就把“隐私部位不能碰、不单独见网友”讲给孩子听。下一步,红寺堡司法所将持续推进基层普法常态化,一手抓未成年人保护、一手抓乡村治安治理,凝聚共治合力,让法治的种子在乡土里生根发芽。

(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红寺堡司法所 纪晓燕 通讯员 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