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新区法院:巡回审判下沉一线 司法服务直达乡村

吉林长春新区法院:巡回审判下沉一线 司法服务直达乡村

为扎实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近期,吉林省长春新区人民法院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人民法庭先后开展两场巡回审判,把庭审搬到群众身边,就地化解矛盾,打通司法便民 “最后一公里”。

第一场巡回庭审聚焦高龄当事人。该案当事人已是八十多岁老人,居住地点偏远,往返法庭参加庭审存在较大困难。为减少老人诉累,法庭主动上门开展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简化出行负担,法官耐心倾听诉求、细致释法说理,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以温情司法化解纠纷,切实解决老年人参与诉讼的现实难题。

第二起案件为涉农土地纠纷,法庭选择在当地村委会开庭。土地纠纷事关村民切身利益,具有典型乡土代表性。庭审全程公开进行,不少村民到场旁听。法官结合案件事实讲解土地相关法律规定,以案释法。这起案件的审理,不仅妥善化解双方矛盾,更形成鲜活示范案例,便于周边村民在遇到同类土地争议时参考借鉴,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

两场巡回审判,一宗侧重便民护民,一宗突出示范普法。法庭坚持关口前移、下沉审判力量,跳出“坐堂问案”模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下一步,中韩法庭将持续深化枫桥式法庭建设,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立足乡村实际,兼顾法理与情理,推动基层矛盾源头化解,以实实在在的基层司法工作守护乡村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