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三个强化推动“民转刑”案件防控工作

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三个强化推动“民转刑”案件防控工作

为防范化解各类矛盾风险,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增强全市人民的安全感和获得感,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采取“四个加强”推动“民转刑”案件防控工作。

一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命案可防、命案必防”理念,持续开展以“‘尊重生命、关爱家庭’防范‘民转刑’案件命案”为导向的矛盾排查治理工作。通过法律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营造良法善治环境氛围。同时,邀请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采用“以案释法”方式,加大对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等法律责任的宣传。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借“法律进乡村”契机,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婚姻家庭、土地权属、人身损害赔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年初以来,全市共开展法律宣传“七进”活动400余场次,发布宣传信息和普法短视频347余条,累计点击量25.4万人次,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二是强化线索信息排查。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紧紧依靠网格化治理机制,压紧压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特别是对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权属、民间借贷等矛盾纠纷,以及征地拆迁、劳动社保、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文化娱乐、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领域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并建立台账,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常态化管理的基础上,推行“四所一庭一中心” 联动,由综治中心牵头每月开展一次集中排查,针对排查出来的信息,从中筛选可能涉及“民转刑”的线索,逐条深度分析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源,精准研判激化走向,第一时间采取矛盾纠纷化解应急机制,力争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

三是强化案件预防化解。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重点人员、特殊人群、不稳定因素等,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包保责任人,坚持边排查、边调处、边开展法治教育,对能及时化解的矛盾纠纷立即化解,一时化解不成的,创造条件化解;对可能引发“民转刑”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隐患,提前介入、防微杜渐,及时做好稳控化解工作;对积怨深、双方情绪激烈,具有“民转刑”倾向的纠纷,落实专人进行防范,切实做好稳控工作;对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影响恶劣的个人极端事件等重大矛盾纠纷,认真分析研判,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预案,提前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从源头上防范“民转刑”案件发生。今年以来,累计调解成功矛盾纠纷7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