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坚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以人民调解参与农村矛盾化解为切入点,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创新为动力,不断健全完善法治乡村治理体系,为加快推进乡村治理的法治化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强化基层建设,织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通过夯实农村基层调解组织,有效推动基层调解组织规范运行、依法调解。目前,全市现有乡镇及村屯人民调解组织125个,其中乡镇调委会8个,村屯调委会71个,森工“南三局”调委会41个,铁力农场调委会5个,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市的大调解网络。在健全调解网络的基础上,推进农村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实现了农村调解组织名称、印章、标识、徽章、程序、文书“六统一”,人民调解组织、人员、报酬、场所、制度“五落实”的要求,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问题就地解决”。2025年以来,农村人民调解组织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798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6.2%,成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强化队伍建设,优化矛盾纠纷化解人才保障。一方面,选优配强人才,优化队伍结构,引导政治合格、熟悉业务、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的群众和退休政法干警等加入到人民调解队伍,提升调解员队伍法治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目前,全市现有乡镇及村屯人民调解员共499人。另一方面,每季度至少对全体调解员开展两轮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并通过组织开展“枫桥经验”调解案例交流、最美“人民调解员”评选等措施,提升调解队伍专业化能力。近年来,该市乡镇基层司法所总结出的“熟、理、情、德、防、活、了”七字调解法,被广泛运用在人民调解工作实践之中,并涌现出了“全国人民调解专家”曹殿良、“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王亮、王富斌等一批先进典型,带动了人民调解工作加快发展。

三、强化衔接联动,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先后成立铁力市人民调解中心和婚姻家庭、消费纠纷、工商联(商会)、涉税争议、交通事故、劳动人事争议、信访等专业调委会“七会一中心”,为多元化调解提供有力保障。持续推进诉调、访调、警调以及调解与公证、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等解纷渠道融合对接,协调建立矛盾纠纷联合受理机制,努力保障矛盾纠纷有人接、有人管。积极构建“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机制,畅通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联动。铁力镇基层法律服务所、祥达律师事务所与市法院铁林法庭高效衔接、密切配合,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将92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一次性就地化解,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强化法律服务,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法律服务向乡镇、村屯延伸,保障群众矛盾纠纷及时排查、依法化解。标准化建设村屯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125个,选派2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屯法律顾问,定期到法律服务工作室轮流“坐诊”,助力矛盾纠纷化解。运用“五抓五强”工作法(抓队伍强基础、抓培训强素质、抓阵地强宣传、抓带动强效应、抓督查强落实),提高乡村465名“法律明白人”普法宣传、矛盾纠纷调解、社情民意传递等依法治村本领,成为农民群众日常生活中找得到、用得上的“法治带头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