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出老千”竟是诈骗犯罪?

赌博“出老千”竟是诈骗犯罪?

有人通过精心设计赌局“出老千”骗取他人钱财,以为是“愿赌服输”,其实已经涉嫌诈骗,将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近日,涟水法院就审结一起通过“出老千”骗取他人财物的案件,五名被告人被判处诈骗罪!

基本案情

2025年春节前夕,在外忙碌了一年的李某趁着假期回到家乡,本想安稳休假。不曾想好友赵某见其衣着体面、出手阔绰,遂心生贪念,纠集另外四人共谋设局,约定在打牌时合作“出老千”,骗取李某的钱财。于是1月19日至22日,赵某等五人与李某相约赌博三次,通过控制发牌、发递暗号配合等方式,共计诈骗李某人民币45000元。1月23日,发现情况不对的李某怀疑赵某等人涉嫌“出老千”,遂到公安报案。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等五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综合五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有期徒刑六个月不等,缓刑一年六个月至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至五千元。

法官说法

赌博本身即属于违法行为,轻则面临治安管理处罚,重则构成刑事犯罪。而以赌博为名、行诈骗之实的“出老千”行为,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追责,行为人不仅需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还将面临高额罚金与长期自由刑的双重处罚。广大群众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触碰法律红线,远离赌博及各类涉赌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供稿:江苏涟水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