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霍城县人民法院萨尔布拉克人民法庭暖心调解,一个家不用散了

新疆霍城县人民法院萨尔布拉克人民法庭暖心调解,一个家不用散了

10月9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人民法院萨尔布拉克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

李某与马某于2012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名婚生子。婚姻初期,夫妻二人感情和睦,家庭生活安稳。自长子年满3岁后,马某多次对李某实施言语辱骂、冷暴力,长年累月的矛盾不断累积,夫妻感情逐渐出现裂痕。李某为守护孩子、维系家庭完整,一再忍让,但马某始终未能改正,双方冲突持续升级,共同生活难以为继。2026年9月24日,李某诉至霍城县人民法院萨尔布拉克人民法庭,请求判决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充分把握家事案件情理交织的特点,摒弃简单就案办案思路,以柔性司法化解家庭矛盾。办案法官结合相关法律条文向马某释法明理,告知其言语辱骂行为对应的法律风险与后果。同时围绕子女健康成长、家庭责任担当、多年夫妻情分,分别与二人谈心疏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处理家庭纠纷,珍惜亲情。

经多轮耐心沟通劝导,马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言语伤害、冷暴力行为的错误,郑重承诺今后改正缺点,用心经营家庭。李某感念多年情谊,愿意给丈夫一次改过机会,双方达成和好共识,决定继续共同生活。随后李某向法庭申请撤回起诉。

法官说法

很多群众误以为家庭暴力仅指肢体伤害,事实上,经常性言语辱骂、刻意冷落疏远等家庭冷暴力,属于法律规制的精神性家庭暴力,同样具有违法性,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侵害行为属于家庭暴力。本案中,男方长期的言语辱骂与冷暴力,虽无肢体冲突,但持续造成女方精神伤害,破坏家庭关系,构成精神家暴。此类行为不仅彻底伤害夫妻感情,更会严重影响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法官提醒

夫妻相处应互尊互谅、理性沟通,坚决抵制语言伤害和家庭冷暴力。面对家庭矛盾,切忌以消极对立的方式处理问题。(塔斯很·叶尔扎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