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检察分院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检察分院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持续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走深走实,不断提升辖区群众辨别黑恶犯罪、举报违法线索的能力,切实筑牢基层平安法治防线,9月28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检察分院赴天北新区中心公园开展“闯关学法识黑恶,检察护航平安师”扫黑除恶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以趣味闯关答题形式,把扫黑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9月28日,第七师检察分院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现场吸引众多群众驻足参与普法答题活动(王亚萌 摄)

本次活动创新普法载体,设置三道闯关答题环节,分别为“看图辨黑恶”“线索我来报”“法律小问答”。在“看图辨黑恶”关卡,通过案例图片判断题,直观区分村霸强占土地、套路贷暴力恐吓、欺行霸市等涉恶行为与普通民间纠纷,帮助群众快速识别黑恶表现形式;在“线索我来报”环节,模拟涉黑线索举报场景,引导群众掌握12309检察举报渠道,知晓发现涉黑涉恶线索该如何正确上报。“法律小问答”以单选题目普及扫黑除恶相关法律常识。

9月28日,小朋友拉着宝妈参与答题闯关,第七师检察分院干警普及扫黑除恶相关法律知识(王亚萌 摄)

9月28日,环卫工人积极参与答题闯关,第七师检察干警向环卫工人讲解扫黑除恶相关法律知识,倾听群众诉求(王亚萌 摄)

9月28日,爷爷奶奶带着孙女积极参与答题闯关,第七师检察干警向爷爷奶奶讲解扫黑除恶相关法律知识(王亚萌 摄)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闯关游戏普法等方式开展宣传。检察干警结合答题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参与群众讲解黑恶势力、软暴力、套路贷、村霸等隐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特征,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鼓励广大群众主动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一改以往单向宣讲模式,通过互动答题、现场打卡的沉浸式普法,让群众在趣味挑战中学法律、识黑恶、懂维权。

9月28日,第七师检察干警向群众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册,讲解相关法律知识(王亚萌 摄)

9月28日,第七师检察干警向群众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册,讲解相关法律知识(王亚萌 摄)

9月28日,第七师检察干警向群众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册,讲解相关法律知识(王亚萌 摄)

此次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发放宣传品140余份。打破传统普法枯燥说教的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互动方式,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普法传播效果,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线索举报意识,凝聚全民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的社会合力。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抓实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持续做好涉黑涉恶风险隐患排查防范工作,保持对黑恶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以扎实检察履职深化平安七师和法治七师建设,为辖区社会安定有序、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检察官提醒:

如何举报?如何保护自己?

1.举报渠道,简单好记

直接拨打110报警,最快最直接

七师检察机关扫黑办举报电话:12309服务热线

网上搜索“12337”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

拨打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举报“保护伞”

2.举报要提供什么?越具体越有效

被举报人姓名、住址、团伙成员

具体时间、地点、事件经过

证据:照片、视频、录音、转账记录、票据、聊天记录;受害情况、证人信息

3.遇到黑恶欺凌,记住三不三要

三不

不硬碰:保护自身安全第一,不正面冲突

不沉默:及时报警、及时举报,不让坏人嚣张

不害怕:有国家撑腰、有法律保护、有政策兜底

三要

要留证:拍照、录音、保存证据

要及时:第一时间报警、第一时间固定证据

要相信:扫黑除恶动真格,坏人一定会被严惩

(史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