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低空飞行秩序,严厉整治无人机违规飞行乱象,有效防范化解低空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守护辖区空域安全稳定,近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公安局反恐与巡特警大队精准履职、主动作为,连续查处两起无人机违规超高飞行案件,依法对两名违法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有力震慑了无人机“黑飞”违法行为。

此前,为全面规范辖区无人机飞行管理,夯实低空安全管控基础,饶河县公安局反恐与巡特警大队已提前发布《关于全面开展无人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备案工作的通告》,明确要求辖区所有无人机持有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时完成无人机实名登记、公安备案等相关手续,常态化宣传普及无人机飞行管理法律法规,引导广大飞行爱好者合规飞行。

近期,大队民警在日常空域巡查管控工作中发现,辖区上空有两架无人机存在超高违规飞行行为。经民警现场核查、固定证据并依法调查核实,当事人王某、申某在未取得任何空域飞行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辖区管控区域内操控无人机升空飞行,飞行高度分别达到165米、143米,均超出120米的常规安全飞行高度上限。
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真高120米以上空域属于管制空域,未经官方审批严禁擅自升空飞行。两名当事人的违规飞行行为,擅自闯入管制空域,扰乱了辖区正常空中交通管理秩序,存在极大空中安全隐患,属于典型的无人机“黑飞”违法行为。针对两人的违法事实,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分别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警方郑重提示:无人机飞行并非无拘无束、可随意升空,所有飞行活动必须严守法律法规和空域管理规定。广大无人机飞行爱好者务必增强安全守法意识,严格落实无人机实名登记、飞行提前报备制度,精准牢记飞行高度、管控区域等核心飞行规范,坚决杜绝超高飞行、无证飞行、擅自闯入管控空域等各类违规行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下一步,饶河县公安局反恐与巡特警大队将持续紧盯低空安全管理重点,加大辖区空域常态化巡查、动态化管控力度,常态化排查整治无人机违规飞行隐患,对各类无人机“黑飞”、超高飞行、违规飞行等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查处”,持续规范辖区低空飞行秩序,全方位筑牢辖区低空安全坚固防线。(王宝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