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普及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社会语言文字使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期间,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多措并举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让规范用语、文明用字理念深入人心,以法治力量助推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本次宣传活动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要求,聚焦辖区群众、基层干部、青少年等重点群体,通过集中宣讲与精准普及结合,全方位、多角度普及语言文字法治知识,切实提升全民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治意识。
多点发力宣传,普法氛围浓厚鲜活。库尔勒市司法局组织普法志愿者、司法所工作人员走进社区、乡村、法治广场、沿街商铺,开展沉浸式普法宣传。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普法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向过往群众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亮点、核心条款、适用范围及实施意义。重点讲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规范、各行业用语用字标准、公民使用规范语言文字的权利与义务,同时耐心解答群众关于日常用语用字、公共场景文字规范、少数民族语言与通用语言文字使用区别等常见疑问,清晰阐明“推广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多元语言文化”的法治原则,破除群众认知误区。针对老年人、基层群众等群体,工作人员采用通俗直白的语言、接地气的宣讲方式,让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易懂易学,切实提升宣传实效。

依托基层法治阵地开展精准宣讲,到乡镇、村居开展专题普法课堂,结合基层治理、乡村振兴、民生服务等实际场景,讲解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畅通沟通交流、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公共服务质效的重要作用,引导基层干部带头规范用语用字,在政务服务、群众工作中自觉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到天山街道零工市场,面向各族务工人员、用工雇主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普法宣传。零工市场作为灵活就业人员集聚的场所,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法宣传,能够帮助务工群众顺畅沟通交流,读懂招聘信息、劳务协议等书面材料,有效减少因语言文字不通引发的劳务纠纷,切实维护零工群体合法权益。普法志愿者结合用工合同、岗位公告等实际案例,讲解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要求,引导用工方规范公示信息、书写用工文书,在求职用工场景中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把法治宣传和便民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就业一线。

此次系列宣传活动,有效普及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治知识,进一步提升了辖区群众对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养成规范使用普通话、规范汉字的良好习惯,切实发挥了语言文字在增进民族交流、凝聚民族力量、助力基层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下一步,库尔勒市司法局将持续立足司法行政职能,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法宣传融入日常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基层普法工作全过程,常态化开展精准化、多样化推普普法活动,不断丰富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持续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以法治之力涵养文明语言环境,助力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法治建设提质增效。(古丽妮尕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