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重于泰山,违法红线绝不逾越。为持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坚决遏制酒驾肇事风险,全力守护群众出行平安,黑龙江省宝清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坚持常态严查、从严惩戒、警示教育并举,精准查处一起二次酒驾违法行为,以刚性执法彰显法治权威,以从严整治筑牢全域交通安全屏障。

近日,城镇中队执勤警力在通达街幸福路口开展路面巡查,当场查获驾驶人谢某某酒驾上路。经呼气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62mg/100ml,构成饮酒驾驶。经溯源核查违法记录,谢某某早在2022年12月26日,曾因无证酒驾被依法合并处罚4000元。此次再次酒驾上路,属于典型屡教不改、漠视法规的二次交通违法,社会危害与安全隐患突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管大队对其作出顶格从重处罚: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终生不得增驾AB类驾驶证,以多重严厉惩戒压实违法成本、强化法律震慑。

针对夏季道路通行特点,交管大队持续保持酒驾整治高压态势,紧盯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全覆盖巡查、零容忍严查,全力挤压交通违法滋生空间。今年8月以来,全县已查处酒驾违法17起,持续释放“酒驾必查、逢违必究、屡犯重罚”的强烈信号。
道路安全是平安建设的重要基石。宝清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始终坚持法治引领、源头治理、常态管控,以严格规范公正的执法行动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以常态化警示教育引导群众文明守法出行,持续巩固县域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成效,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