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未成年人防范黑恶势力侵害的意识和能力,近日,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干警走进南郑区汉山初级中学,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

宣讲中,检察干警剖析当前黑恶势力渗透校园的新型手段与隐蔽陷阱。对黑恶势力以"江湖义气"拉拢学生、以"兼职获利"诱惑学生、以未成年身份规避处罚的误导话术等常见套路,进行拆解揭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重点破除"未成年人犯罪无需担责"的错误认知,明确阐释年龄不是违法犯罪的"免罪金牌"。详细讲解了结伙滋事、校园欺凌、出借"两卡"、帮人转移资金、聚众斗殴等行为背后的涉黑涉恶风险。
同时,干警向全体师生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核心内容,依据该法第十一条关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工作机制的规定,以及第十二条关于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规定,讲解恶势力团伙、软暴力犯罪、涉黑涉恶线索识别等基础 法律知识,并结合校园日常场景,以案释法向学生传授识别黑恶陷阱、拒绝不良拉拢、脱离危险圈层、勇敢求助举报的实用方法,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是非观,抵制校园霸凌等危险行为,提升了学生防范黑恶侵害的意识和能力。
下一步,南郑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检察职能,常态化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化校园普法宣传,防范黑恶势力向校园渗透,守护校园安全。(徐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