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提升生态法治意识,9月21日,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林业局、赵渡镇政府,在赵渡镇召开护鸟专题研讨会。

会上,大荔县人民法院围绕涉鸟类刑事案件办理、法治宣传、协作共治进行发言,从环境资源审判角度提出具体举措。各部门立足职能,围绕野生鸟类保护、监管巡查、案件协同处置等交流研讨,细化工作举措、明晰协作路径,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会后,各部门到集会、村居开展法治宣传。通过发放资料、案例讲解、答疑释法等方式,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知识。依据该法第六条关于任何组织和个人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义务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关于禁止猎捕野生动物等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关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规定,详细讲解非法猎捕、交易、伤害野生鸟类的法律后果,明确行为边界、划清法律红线,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护鸟行动、举报违法线索。

随后,各部门共同前往朝邑湖湿地开展联合专项巡查,重点排查非法猎捕、破坏鸟类栖息环境等隐患。

下一步,大荔县人民法院将持续立足司法职能,深化多部门联动协作,坚持司法惩戒、日常巡查、普法宣教一体推进,严厉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守护湿地生态安全。(李沙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