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84.5万元竞下的“金观音”竟是“铜观音”!法院判了

花84.5万元竞下的“金观音”竟是“铜观音”!法院判了

花84.51万元,在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拍下一尊标注“足金”的观音像,本以为捡到了大件贵金属藏品,回家检测却大吃一惊——这尊“金像”根本不含黄金,主体是铜锌合金。维权之路长达三年,买家邱先生终于打赢了这场官司,追回了全部拍卖款。


拍卖成交结果截图

“金观音”源于一起行贿案

根据判决书显示,这尊观音像身世特殊,源自一起行贿案件。2012年,王某某花费88万元购得这尊观音像,送给了太原某国企负责人。该负责人收到礼品后上报纪委,将观音像存放于公司财务室。2017年,这件物品被认定为赃物予以收缴。4年后,移交进入山西省财政厅公物仓。

整个案件最大疑点是,这尊“金观音”像何时从 “足金” 变成黄铜合金了呢,至今并没有定论。2026年9月18日,山西省财政厅预算评审中心工作人员向有关媒体透露,已经向当初上缴这件器物的单位告知了情况,但对方至今没有回函。

“金观音”掉色露破绽

事情始于2023年5月27日,山西省财政厅预算评审中心委托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对一批涉案罚没物品开展线上公开拍卖。珠宝商邱先生看中了这尊观音像。

拍卖资料写得很清楚:观音像重2000克,评估价79.04万元,备注“足金”,并且附带相关鉴定证书和AU999字印。出于对公拍平台、鉴定证书的信任,邱先生没有认真复检。最终,他以84.51万元拿下了这尊观音像。


案涉“观音金像”所带鉴定证书

拍回藏品不久,邱先生发现这尊金光闪闪的观音像出现掉色。他拿出光谱仪器自行检测,结果颠覆预期:器物含铜量79.9%以上,本质就是普通铜合金,完全不是证书标注的千足金。

拿着检测结果,邱先生立刻找到山西省财政厅公物仓提出退款要求,但被当场拒绝。漫长维权之路就此开启。2024年5月,邱先生将太原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山西省财政厅预算评审中心、及案涉财务评估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回其全额拍卖款,另外,原告需支付拍卖款三倍的赔偿等。

审判终有结果:退货退款

两级法院审理落槌:拍卖是特殊买卖合同,全额退款。一审法院认为,邱先生竞拍的核心目标是购买一件足金贵金属观音像;标的物实际是铜锌合金,合同目的完全无法实现,支持解除合同。判决山西省财政厅预算评审中心返还全部拍卖款并支付利息,邱先生返还涉案观音像。

山西省财政厅预算评审中心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后以“是拍卖合同关系而非买卖合同关系,不该承担退款责任”为由上诉至太原中院。太原中院二审最后作出定论,对于本案法律关系,拍卖合同是种特殊的买卖合同,既有一般买卖合同的属性,又因缔约过程采用了拍卖的方式,有其自己的独特属性,其与买卖合同并非非此即彼的关系,最终维持一审原判。

历经三年,邱先生最后终于拿回了这笔84万余元的竞买价款!由此不难看出,罚没物品并不等于“经公家背书就绝对保真”。参与罚没品拍卖时,务必做好现场查验检测,避免价值虚高风险,确保物有所值。

(本稿综合自澎湃新闻等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