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疆阿勒泰地区福海县齐干吉迭乡妥善处置一起牲畜损毁农作物财产损害纠纷,运用福海县“小事吹哨子、大事响喇叭、矛盾不上交、风险不外溢”的乌伦古经验,坚持调解前置、法理相融、情理兼顾,就地化解邻里涉农矛盾,筑牢基层社会治理防线。

吾某饲养的六十余头骆驼闯入杜某的葫芦地,造成地里农作物受损。事发后,杜某因作物遭受损失,向吾某提出10000元的赔偿诉求,双方对赔偿数额分歧较大,矛盾有进一步激化风险,当事人随即报警。
接到报警后,齐干吉迭乡综治中心派出所与司法所开展警司联调,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落实乌伦古经验就地化解、源头治理的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实地查看现场,核实农作物受损情况,安抚双方情绪,厘清案件事实,划分责任。
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向双方释法明理。明确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结合农作物实际受损情况、种植成本等现实条件,向杜某说明赔偿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参照;同时向吾某指出,因疏于看管牲畜造成他人财产受损,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经过长达3个小时的调解,工作人员耐心疏导劝导,推动双方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吾某一次性向杜某支付赔偿金4000元,本次纠纷就此一次性了结,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责任。
该起纠纷的成功化解,是乌伦古经验在基层涉农矛盾处置中的具体实践,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柔性化解矛盾的作用,既依法维护受害群众财产权益,又兼顾邻里乡情,防止小矛盾扩大升级。(宫晓燕 乌拉哈提·巴合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