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炮制虚假新闻 炒作行为触犯法律

AI炮制虚假新闻 炒作行为触犯法律

如今,AI技术快速走进大众日常生活,一键生成图文、短视频的门槛大幅降低,普通人创作内容、在网络上分享传播变得简单便捷。但不少网友对此存在认知误区,有人认为 AI生成的内容只是娱乐玩玩,不必当真;还有人觉得,看到网络消息随手转发,只是简单分享,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事实上,网络空间从来不是法外之地,无论是AI伪造内容,还是未经核实转发信息,都存在法律风险。

借助AI一键生成爆炸、坍塌等事故画面,是近年高发的网络违法行为。今年6月,多地公安部门接连查处多起AI编造事故案件。自媒体账号使用AI生成商铺爆炸的虚假视频,被处以500元罚款;马某某利用AI编造 “张家界大峡谷玻璃桥坍塌”的视频,引发公众恐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还有网民生成车间爆炸、造成人员烧伤100%的虚假信息,被处以行政警告。

我们需要知道,用AI编造事故信息,并非简单的网络恶作剧。司法实践会结合主观意图、传播范围、危害后果,区分行政、刑事、民事三类法律责任。编造传播虚假事故信息,扰乱社会正常秩序,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处以拘留和罚款;一旦造成大范围恐慌,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造成严重后果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如果虚假视频损害了具体企业、景区名誉,受害方还可起诉要求造谣者删除内容、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把不同地点视频素材拼接、张冠李戴编造灾情,同样属于造谣行为。今年8月,上海警方查处12名编造“白海豚”台风谣言的编造者。违法人员有的利用AI生成女子台风天坠楼的虚假视频,有的挪用往年外地积水视频,标注为上海本地受灾画面,还有人将景观素材篡改为台风灾难现场。此类行为被认定为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涉事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

这里需要明确,AI工具不能成为免责理由,拼接素材、移花接木编造虚假信息,主观恶意明显。网络平台如未履行内容审核义务,接到举报后不处理或放任违规内容传播,则需要和造谣者承担连带责任。

利用AI撰写“小作文”,编造市场信息炒作期货牟利,同样构成违法。今年8月,四川证监局公布行政处罚,一名 “95后”投资者使用AI生成纯碱行业虚假信息,在传播该信息的同时交易期货合约获利8.5万元。监管部门最终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40万元罚款,罚没合计约48.5万元。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多地证监局持续重拳整治此类借助AI扰乱资本市场的违法行为,明确新技术不能成为违规套利的挡箭牌。

如果说前面几起案例,多是通过AI生成虚假内容引发违法,那么下面这起“随手一转”的案例同样需要我们注意。今年8月武汉就有这样一个案例:网民乔某看到网传“网约车司机猝死”视频,未经核实直接转发并添加评论扩散,而当事人只是在车内正常休息。最终信息发布者被罚款500元,转发者乔某同样被处以200元罚款。

在此提示,谣言传播不论原创还是转发,只要未经核实扩散并造成不良后果,就可能面临处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取决于信息类型以及转发人的主观认知。如果明知是虚假信息仍然恶意转发,或借此牟利,将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此外,AI换脸恶搞也暗藏侵权风险。浙江一名高中生小刘,将同班同学照片导入AI工具,制作带有恶搞文字的换脸表情包,并在班级群传播,导致同学遭受心理伤害。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小刘及其家长向受害同学赔礼道歉、删除全部图片,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律层面,未经许可利用AI伪造并传播他人面部图像,涉嫌侵犯肖像权;若内容包含贬损他人的表述,还会侵害名誉权,未成年人侵权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身处智能时代,技术便利了信息创作,但网络行为有边界。广大网民应当提高法治意识,理性辨别网络信息,不编造、不随意转发未经核实的内容,规范使用AI工具,共同维护清朗安全的网络空间。

(本文素材摘编自“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