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省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裕民县人民法院吉也克人民法庭依托“小白杨”调解室,通过电话、微信跨域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村民秦某与山东菏泽某电动汽车厂家之间的购车合同纠纷案,在未立案、未开庭、零诉讼费的情况下,帮助村民全额追回了4000元的定金。
网购起纠纷,跨省维权犯了难
辖区村民秦某通过微信向山东菏泽某电动汽车厂家订购两台车辆,并支付了4000元购车定金。之后,双方因运费承担问题产生分歧,厂家迟迟不予发货,也不退还定金。秦某多次通过微信催要未果,但由于双方相隔四千余公里,维权无门,遂到法庭求助,要求厂家发货或者双倍返还定金。
诉前介入,线上调解破壁垒
法庭法官接待后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适宜诉前调解,随即启动诉前调解程序。法庭干警第一时间与厂家销售经理取得了联系,起初厂家态度很强硬,以已产生材料费、手续费为由,只同意退还部分定金。法官没有轻言放弃,先后十余次通过电话、微信与厂家沟通:一方面释明法律,依照法律规定,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厂家在合同未能实际履行的情况下长期占用定金,于法无据;另一方面晓以利害,讲明企业诚信经营和商誉口碑的重要性,引导厂家换位思考农牧民群众挣钱不易。经过反复协调,厂家最终认识到自身问题,同意将4000元定金全额退还,秦某亦表示放弃其他主张,纠纷一次性化解。
“定金”和“订金”一字之差,法律后果不同。“定金”具有担保性质,按照《民法典》规定,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而“订金”一般视为预付款,不适用双倍罚则。转账前要看清、写明是哪个字。
小案不小办,司法服务零距离
从秦某走进法庭到定金全额退回,前后不足一周,当事人没跑一步远路、没花一分钱诉讼费。秦某专程到法庭表示感谢,对法庭高效便捷的跨域调解服务连连称赞。吉也克人民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针对辖区农牧民网络购物、异地交易增多、跨省维权成本高的实际,充分运用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开展跨域诉前调解,将一批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家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