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一案 化解一批 规范一片

审理一案 化解一批 规范一片

导读:

在消费业态迭代更新的当下,市场交易模式日趋多元化、新型化,但劳动就业、金融消费、商业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类型化纠纷却呈现出案件事实相近、争议焦点趋同等特点。如何妥善审理类型化纠纷案件、切实做好批量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高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立足辖区审判工作实际,聚焦类型化纠纷案件审理特点,将“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机制作为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升类案治理效能、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抓手,筛选事实典型、争议突出、代表性强的案件作为示范案件,通过公开开庭审理、精准裁判说理、明晰法律边界,作出示范性生效裁判,再以示范裁判确立的裁判规则、责任标准、计算依据为参照,带动批量案件通过先行调解和速裁快审,实现“审理一案、化解一批、规范一片”的效果。

图为西城区法院法官在辖区街道综治中心指导化解涉金融类型化纠纷。刘思敏 摄

发挥综治作用 护航金融稳定

孙某办理银行信用卡使用后逾期未还款,经多次催款仍未清偿。截至2026年3月,其欠付的本金、利息、违约金等累计9万余元。银行诉至法院。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先向双方释明综治中心职能及综治解纷优势,双方同意先去综治中心进行协商。综治中心统筹力量开展化解工作。通过沟通了解到,除孙某外,银行信用卡中心还有近百名欠款人的类似纠纷尚未解决。为稳妥化解同类批量案件,法院马上组织力量对本案及潜在纠纷开展分析研判,成立综治中心专项调解小组。在法官统筹指导下,调动入驻综治中心的专业调解组织开展分类调解。最终,银行与包括孙某在内的79名持卡人达成了根据欠款本金、欠款时间等因素确定的还款方案,该批纠纷就此化解。

典型意义

本案系金融领域常见的信用卡纠纷,具有人数众多、诉求集中、持卡人还款能力有限等特点。法院依托辖区综治中心,通过“示范先行、批量化解”的工作机制,引入多方调解力量,推进矛盾纠纷高效调处。

首先,通过精选典型个案进行调解和释法说理,确立公平、可行的还款方案,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其他欠款人主动协商解决;其次,充分发挥基层综治中心的优势,融汇人民调解员、实习律师调解员、新入职法官助理等多方调解力量,协助当事人逐一核对欠款事实,做好答疑解惑;最后,通过法官全程指导调解,确保调解小组内各类信息通畅,在依法依规、平等协商基础上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如此,不仅高效化解了潜在诉讼风险,同时也保障了持卡人能够按月分期还款,修复了银行与持卡人的关系,有力促进金融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联动商会力量 化解劳资争议

唐某于2018年8月30日入职某公司。2025年1月1日起,唐某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公司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唐某于2025年11月19日向公司邮寄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于11月20日签收该通知。唐某正常工作至11月20日。此后,唐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未休年假工资等。仲裁委裁决支持了唐某的全部请求,但公司对此不服并诉至法院。

接到起诉材料后,法官注意到该公司近期有多起类似案件先后诉至法院。为确保有效化解纠纷,经双方同意,依法将案件委托至全国工商联直属商会驻西城法院调解工作站并指导开展先行调解工作。调解员严格遵循“强化全流程联动﹢扩大延伸性保障”工作方法,分步推进调解工作,构建“法院﹢调解组织﹢调解员”三级联动机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轮沟通。在法院与调解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且调解事项也一次性履行完毕。不仅如此,法院还引导该公司与其他涉诉劳动者按本案确定的调解方案加强协商,一并化解该公司涉及的剩余同类纠纷。此后,与该公司相关的类似案件数量显著减少。

典型意义

本案及关联批量案件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及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具有一方主体相同、请求事项特定的特点。

本案中,法院充分发挥“总对总”平台作用,通过在法院设立“调解工作站”的方式,将全国工商联人力资源服务业委员会这一专业解纷力量引入纠纷化解之中,通过该委员会直接与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沟通,明确诉争事项中各项费用尤其是未休年假工资的计算方式和标准,引导用人单位依法核算并支付相关费用,形成“工商联协调﹢法院指导﹢企业自律”的联动模式。构建“法院﹢商会”解纷新格局,真正实现将多元解纷机制挺在前面,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的工作目标,既有效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又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解纷路径。

明晰举证规则 示范化解类案

某科技公司系某商标注册人,该商标使用在图书商品上,商标在有效期内。某科技公司许可某数据公司使用上述商标,许可范围为除某科技公司在电商平台官方店铺之外的其他网络空间,许可方式为独占许可。获得许可后,某数据公司对销售带有该商标图书的网上店铺进行大规模网页浏览取证,在未实际购买图书的情况下,仅以网页存证数据作为证据提起诉讼,主张这些网店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商标权用尽原理,商标权的专用权和禁用权均未禁止他人在商标权人自身生产、销售的商品上以及商品流通过程中使用商标,某数据公司虽获得商标权人的授权,但其提供的网页存证数据不能证明案涉图书系侵权商品,未能完成所负举证责任,故驳回了某数据公司的诉讼请求。该案经过二审和再审,均维持一审裁判结果。

随后法院还将该案裁判标准制成类案风险提示手册,通过先行调解程序向类案原告进行诉讼风险提示,积极推动多起“网页浏览”式取证批量案件的化解工作。

典型意义

在知识产权批量维权案件中,当事人出于自身考虑,取证模式出现由“下单拆封”式——即购买商品后拆封确认,再封存商品进行证据固定,向“网页浏览”式——即仅进行网页浏览取证,不购买实物,进行确认方式的转变。本案中,被诉商品为图书,“网页浏览”式取证无法排除该图书为正版图书的可能性,而正版图书销售后,商标权人无权阻止或限制该图书的正常流通。某数据公司仅采用“网页浏览”方式取证,未完成被诉商品构成侵权的证明义务,需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通过示范性裁判,本案明确了该类纠纷中权利人主张侵权的举证责任标准问题,起到类案示范裁判的作用。在示范判决的指导下,某数据公司撤回了其他在诉案件,且未再提起新的诉讼。示范裁判起到了实质化解同类纠纷的作用。

规范代理执业 助推行业治理

某网络公司申请注册的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后,某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联系某网络公司推销商标复审代理业务。在协商沟通商标复审代理合同过程中,某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多次向某网络公司作出“有把握通过复审”的承诺,但实际签署的代理合同中并无确保商标复审“一定通过”的书面约定。代理合同履行过程中,某网络公司的商标复审申请仍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随后某网络公司以复审未通过为由将某代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全额退还代理费用。某代理公司则主张书面合同中并无商标复审“一定能通过”的约定,其已履行复审代理义务,不同意返还代理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某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在合同磋商过程中,利用双方信息差,隐瞒商标复审通过率较低的事实,作出明显不符合专业判断的承诺,诱导某网络公司签约,最终判决某代理公司退还除商标复审官方正常收费外的部分代理费。该案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法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还发现,多起同类案件中存在不同代理公司通过夸大宣传、不实承诺、相互诋毁等方式开展经营竞争的情况。对此,法院以案件处理结果为依据,与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协会进行沟通座谈,共同规制行业乱象,提示不当竞争行为对企业、行业、社会关系的伤害及相应法律后果,推动了大量同类案件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

典型意义

近年来,部分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不规范执业、恶性竞争等现象,扰乱行业秩序,引发关联诉讼。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此类行业乱象主要有:一是套路化营销。部分代理机构利用当事人专业信息不对称,在揽客阶段夸大商标注册、撤销、无效宣告等业务成功率,以模糊化、诱导性承诺抬高客户预期、提高签约率,同时在正式合同中通过格式条款规避自身责任达到多收费、少退费或不退费的目的;二是同业恶性竞争。代理机构之间为抢夺客源、排挤同行,鼓动对方客户投诉、起诉竞争对手,将商业竞争异化为司法诉讼,形成彼此关联的批量案件。

经过系统梳理这些案件,结合缔约过失、合同约定、过错情形等因素,法院细化裁判标准,选取典型案件开展示范诉讼,统一类案裁判尺度、明确行业经营行为合理边界。依托示范判例确立的规则,对存量案件实行分类处理、同步化解。主动延伸审判职能,通过与行业协会共同开展普法宣传等方式,督促代理机构规范经营行为,实现行业自律。通过“典型示范、批量处置、源头规制”的治理模式,规范代理行为,实质化解批量纠纷,净化辖区知识产权代理市场秩序,助力构建有序、诚信的法治生态。

司法观察

多措并举推动类型化纠纷有序化解

近年来,知识产权、金融信贷、劳动用工、商事服务等类型化纠纷一直是司法治理的重点。类型化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是司法审判赋能基层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创新性举措。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最高人民法院持续完善类型化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方案。以“分流引导、一案示范、批量化解、源头治理”的工作模式,通过高效甄别典型类型化案件,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化解争议,加强社会调解力量参与纠纷治理,规范统一案件审理流程,高效处置群众纠纷,为人民法院化解类型化纠纷案件提供清晰、规范的指引。

西城区法院始终将社会安定有序和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效果引领,持续健全完善类型化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机制,多措并举推动类型化纠纷有序化解。上述典型案例聚焦金融类纠纷批量调处、劳动争议批量化解、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示范裁判、行业乱象规范治理等多个方面,覆盖金融稳定、民生保障、知识产权保护、市场秩序规制等重点领域。

下一步,西城区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价值导向和示范引领作用,以精准司法守护群众合法权益,以批量解纷赋能基层社会治理,在已经落地的流程衔接、类案调研、多元联动、机制创新等举措的基础上,立足当前司法工作新形势、社会治理新需求、群众司法新期盼,继续探索深化类型化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的深度、广度与厚度,推动机制从“流程化运行”向“体系化治理”转型升级,全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效性类型化纠纷司法治理“西城”样板。

(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