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检察:“免考办证”不是捷径是陷阱,一男子被骗18.566万元

石首检察:“免考办证”不是捷径是陷阱,一男子被骗18.566万元

“干爹在教育局,可以免考办理教师资格证。”一句谎言,让需要办证的邵某某一步步落入圈套,最终被骗18.566万元。近日,经湖北省石首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石首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2025年8月,邵某某在网上浏览贴吧时,看到徐某某发布的代办教师资格证信息。想到自己教师资格证还没考过,邵某某便与徐某某取得联系。徐某某声称“干爹”在教育局,可以免考为其办理教师资格证,双方商议好2.7万元的办证费用。两人相约见面后,邵某某现金支付了定金。为打消其顾虑,徐某某还主动出示身份证,承诺一定会帮其把证办好。原本只三分相信的邵某某,一下子信了七分。

随后,邵某某按徐某某要求提交了相关资料。然而,教师资格证的办理过程却“状况”不断。徐某某先后以信息录错、加急、插队、找关系、交保证金等各种理由,要求邵某某继续转账。邵某某虽有所怀疑,但想到自己掌握徐某某的身份信息,加之徐某某曾发给过自己一张截图,显示其是一家网络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便还是按照要求陆续转款至徐某某指定账户,加上前期定金共向徐某某支付18.566万元。直至教师资格证始终没有办理下来,邵某某才意识到被骗,于2025年11月1日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徐某某于2025年3月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拘役执行完毕后,徐某某因无工作手头拮据,便发布了可以代办教师资格证的虚假信息,意图诈骗钱财。在邵某某主动联系其后,徐某某以各种理由要求邵某某转款至亲友账户。徐某某发给邵某某的网络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照片截图虽为真实,但该公司注册后一直未经营。徐某某本人并无办理教师资格证的能力,收到邵某某的钱款后也未进行任何办证相关事宜,而是将所有钱款用于个人日常消费挥霍。

石首市检察院经审查认定:徐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有前科、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的量刑建议。7月29日,石首市检察院依法对徐某某提起公诉;8月31日,石首市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网络信息真假混杂、良莠难辨,务必多一份警惕、多一道核实,切勿轻信来历不明的说法。正规证件的办理流程和查询渠道均公开透明,相关政策和要求也都可以通过官方平台查证。请广大群众务必通过官方正规渠道考取相关证件,不要抱有“走捷径”的侥幸心理,切勿轻信“免考办证”“内部渠道拿证”“交钱就能过”等说辞,以免落入诈骗陷阱,造成财产损失。如发现非法代办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