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检察支持起诉+法院上门调解 残病退伍老兵赡养纠纷得理顺

绥芬河:检察支持起诉+法院上门调解 残病退伍老兵赡养纠纷得理顺

“每月1500元赡养费、定期探望、负担医保费用……”9月14日,在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人民法院开展的上门诉前调解中,一场赡养纠纷有了实质性进展。这背后,是一位卧病在床的退伍老兵的晚年期盼。

今年62岁的老陶是一名退伍军人。2013年,他突发脑出血,从此卧病在床,被评定为一级重度残疾。患病后,老陶丧失劳动能力,无退休金和社保,仅靠城乡居民医保和哥哥、妹妹每月各500元的接济维持生活。

更让他揪心的是,儿子在父亲患病后仅探望过一次并给付1000元,此后多年既未探望,也未给付赡养费。2025年3月,因儿子银行流水较大,老陶的低保资格被取消,家庭陷入困境。妻子吴某被迫放弃打零工全职照料老人,一家人面临“无人赡养、无力维权”的两难境地。

老陶虽有起诉意愿,却因文化水平较低、缺乏法律知识,不知如何收集证据,也无力独立完成诉讼。

     

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在依职权走访辖区退伍军人、重度残疾人士时了解到老陶的困境。

9月7日,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老陶的情形符合《关于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而不能独立生活,追索赡养费”及“残疾人、军人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等支持起诉范围,遂依法受理。

     

受理后,检察干警先后走访社区、医保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依法调取低保档案、诊疗记录等证据,并为当事人及证人制作询问笔录。同时,干警协助老陶梳理诉讼请求,指导其起草起诉状。针对其反映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发放问题,检察机关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推动问题解决。

     

9月8日,检察机关作出支持起诉决定。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人民法院上门开展诉前调解,合力推动矛盾就地化解。

“对老陶这样诉讼能力弱、不敢诉也不会诉的弱势群体来说,我院依法支持起诉,让公平正义不因诉讼门槛而迟到。”该院副检察长张薇表示,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民事支持起诉工作,重点关注老年人、残疾人、退伍军人等特殊群体,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