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网络购物发展迅速,各类号称快速减脂的网红进口瘦身产品在电商平台大量涌现,凭借夸张宣传吸引众多消费者盲目购买,市场乱象频发,暗藏诸多安全隐患。
高某在某网络平台浏览商品时,看到商家对外宣传一款境外进口减肥药,声称瘦身效果显著、无需处方即可购买。高某信以为真,花费1620元购买该产品。收货后,高某按照产品说明自行服用,随即出现恶心、头晕、心慌等身体不适症状,其立即停止服用并休养观察。
高某认为涉案减肥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属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不合格产品,多次与商家沟通协商,要求对方按照货款金额十倍进行赔偿。因双方分歧较大,协商未果,高某遂诉至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人民法院胡吉尔台人民法庭,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细致梳理全部案件材料,逐一核实网络交易记录、产品实物照片、当事人身体不适情况及双方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经查,案涉所谓“进口减肥药”并未取得我国药品、食品准入审批手续,无中文标签、无检验检疫证明,属于非正规渠道入境的违规产品,商家线上对外销售该产品,存在明显过错。
为高效化解消费争议、减少当事人诉累、实质性化解矛盾,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情理法相融的原则开展工作。法官向商家精准释法明理,明确销售未经国家审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进口产品,违反食品安全及产品质量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主张惩罚性赔偿具备法律依据,商家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赔偿责任。同时,法官也向消费者耐心说明诉讼举证风险与司法裁判尺度,引导双方理性看待纠纷、合理提出诉求。
经过法官多轮耐心沟通、双向疏导,双方当事人均放下分歧、达成一致意见,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商家向高某支付货款3.6倍的赔偿款项,本起消费纠纷一次性彻底了结。
法官提醒
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网络网红瘦身产品的夸大宣传,谨慎购买无正规资质、无审批手续的进口保健、减肥产品,谨防损害自身身体健康。各类经营商家应恪守法律底线,合规经营,杜绝销售来源不明、手续不全的违规商品,自觉维护安全有序的网络消费环境。(恨巴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