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县法院:“法官,我没想赖账……” 一通来自新疆无人区的电话

孙吴县法院:“法官,我没想赖账……” 一通来自新疆无人区的电话

李桐桐 齐齐哈尔大学法学专业孙吴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四级法官助理

“作为法官助理,我每天都在面对同一个命题:法理是刚性的,人情是柔性的,如何在两者之间找到那条恰如其分的路,并不容易。面对风尘仆仆赶来的当事人,只为讨一个“说法”,而那个“说法”里,既有对规则的信仰,也有对理解的渴望。而我选择在每一起案件中严守法律尺度的同时兼顾司法温度,用心化解矛盾。千里万里,正义终会抵达。”

这起案件源于一场普通的粮食运输合作。李某和金某合伙经营粮食生意,雇佣吕某为其转运粮食。吕某代收了三十余万元粮款,但只返还了十四万元,剩余款项索要近两年未果。二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但“不复杂”的案件,往往很难办,这次被告失联了。

原告提供的电话号码拨过去是空号,居住地址寄出的应诉材料被退回,信封上盖着“查无此人”的戳。通过电话联系到被告吕某的父亲,也告知法院工作人员其离家有3年了,与家人也不联系,无法提供地址和电话。按照程序,我们可以公告送达,三十天后视为送达,十五天举证及答辩期届满后,届时缺席审理、依法判决,流程合法合规,效率也高。

可我翻着卷宗里那几张被退回的回执,总觉得手里这沓纸轻飘飘的。16万,对粮食生意人来说是流动资金链上的一环,不能断。对一个在无人区务工的人来说,又是什么概念?他是恶意拖欠,还是另有隐情?如果连辩解的机会都不给他,判决下来,他服吗?能执行吗?

我与承办法官赵佳商量后,决定再试一试。

我们去了辖区派出所调取被告人口关联信息,后又奔赴被告户籍地红色边疆农场,实地调取其户籍登记、居住备案等相关资料。在逐项梳理线索、层层协查核实后,我们终于成功获取到被告吕某的有效联系方式。

顺藤摸瓜,我们终于拿到了吕某的新号码,一个归属地显示为新疆的号码。

电话接通时,吕某正身处千里之外的新疆无人区,面对询问,吕某坦诚地表示,自己并非故意拖欠粮款,事实上他一直在努力筹款偿还,只是他和二原告之间还存在着未结清的债务往来,加之自己常年在外收入微薄,生活困难,暂时没有能力一次性结清剩余粮款。

吕某的表达中没有狡辩的情绪,完全是被生活捶打后的钝感。他疲惫地对我说,“这几年,我一直在边远地区打工,条件很艰苦,通信讯号很差,对外界的事也不太了解,确实不知道自己被起诉了。”

“但是法官,我真的没想赖账。”

挂掉电话,我把了解到的信息如实汇报给了法官,我们分析后认为,这个案子如果硬判,吕某在几千公里外,执行难度极大,原告拿不到钱,被告背上“老赖”名声,两败俱伤。如果能在庭前把账算清楚、把心结解开,或许才是真正的案结事了。

在承办法官赵佳的悉心指导下,为实质性化解纠纷、避免一纸判决陷入执行困境,我牵头建立案件沟通群,多次组织金某、李某与吕某开展线上沟通、线下协商推进调解。

起初,李某和金某满腹怨气,双方矛盾尖锐,坚持要求对方全额偿还欠款,而吕某身在外地,本身经济困难,对调解十分抵触。

我向吕某坦言,代为收取粮款后无故侵占、拒不返还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消极应诉,法院可缺席判决,其不仅要偿还欠款,还需承担诉讼相关费用,以他现在的经济状况,可能负担会更重。

而对李某和金某,我也客观地向其说明了吕某在外务工、经济拮据的现状,若机械判决,可能面临回款困难的执行风险,引导他们理性考量、适度协商。

 

经过我在双方之间持续斡旋沟通,疏导对立情绪,厘清账目争议,双方的诉求差距不断缩小,和解协商的桥梁也逐步搭建了起来。

调解过程中,原告金某的一席话让我深受触动:“人都有困难的时候,在他的能力范围内还款,也不能逼他到绝境。”原告的包容与体谅,让这场钱款纠纷的调解有了温暖的底色。我趁热打铁,持续做好双方的情理疏导、利弊分析,反复沟通还款金额、还款周期、支付方式等细节,尽最大努力促成和解。

经过多轮耐心调解、反复磋商,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吕某返还原告李某及金某粮款各七万余元,分两年还清。

至此,这起跨越千里、一度陷入僵局的不当得利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深耕基层司法,每一起民生小案都是一堂生动的实践课。作为法官助理,我们不仅是案件办理的协助者、法条的践行者,更是矛盾的化解者、温情的传递者。

结案那天,我照例给吕某打了个电话告知案件已办结,并叮嘱其按期还款。吕某表示一定信守承诺,按照协议约定还款,便匆匆挂了电话,他还要忙着去干活。

挂掉电话,我坐在办公室里,思绪万千。法律从来不只条文和判决。它是一次次拨不通的电话,是一封封被退回的邮件,是穿越千万里的电波,是给每一个努力生活的人被听见的机会。

这大概就是司法为民最朴素的初心,不辞辛苦,不远万里,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能在法律的天平下,说出那句:“我没想赖账。”

司法从来不是非黑即白的机械裁量,法理为基、情理为怀,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用心倾听当事人诉求、用情化解群众纠纷,以柔性司法传递司法温度,才能真正让每一位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