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9日,黑龙江省司法厅联合省检察院举办2026年省级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班。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郭红梅、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王风华出席开班式并讲话。194名省级人民监督员参加培训。

培训班指出,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本质上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监督司法、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安排。监督的根本目的,是和检察机关同向发力,共同把案子办准、把公平守住,让老百姓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监督员在履职中既要敢于监督、大胆提出群众视角的意见,也要善于监督、始终在法律框架内和程序轨道上行事,做到到位不越位、监督不缺位、助力不添乱,让司法工作更接地气、更顺民心,真正架起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培训班强调,省级人民监督员要提高站位,强化使命担当,自觉从维护法律权威、维护司法公正、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的高度,深刻认识所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省级人民监督员要加强法律法规和检察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与监督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人民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

2022年省级人民监督员换届以来,全省906名人民监督员履职成效位居全国前列,累计抽选24699人次,监督案件22096件次。五年来,111人获评年度优秀,2人获司法部、最高检通报表扬,1人受邀参加最高检检察开放日活动。下步,省司法厅将加大人民监督员工作宣传力度,做好换届选任筹备工作,持续擦亮龙江人民监督工作品牌,以群众监督助力司法公正,服务法治黑龙江建设。(马佳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