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是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生命线,并不是解决私人情感纠纷的“求助热线”。近日,安徽宿州一名男子想要挽回婚姻,半年内拨打110报警电话200余次,反复要求民警劝说其妻子。
接警民警曾多次向其释法,婚姻情感纠纷不属于公安法定管辖事项,双方可通过人民调解、诉讼等合法渠道化解矛盾。但男子无视劝导,不分昼夜持续拨打,反复发起无效报警,占用接警线路,扰乱了110平台正常的接警秩序。最终,该男子因扰乱单位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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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之中,类似恶意扰警案件并不少见。少数当事人经常混淆求助渠道,把个人情感、家庭琐事、民事纠纷都推向110,把接警平台当成倾诉、施压的工具。这种行为不仅于事无补,更触碰了法律红线。
多地公安机关近年也查处了多起同类恶意扰警案件。2026年8月,广州增城警方查处一案,两名人员反复拨打110、虚构警情滋扰接警工作人员,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山东淄博沂源警方也曾办理过类似案件,一名男子自2022年起,以家中断水断网、房屋存在隐患、索要他人手机号等无合理依据的理由,恶意拨打110共计111次,最终,沂源警方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三款,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10的职能边界十分清晰,它承接的是刑事案件、治安险情、人身遇险等紧急警情,并非包揽日常的一切矛盾,更不是承接私人情绪诉求的万能渠道。警务资源属于公共资源,每一条线路、每一份警力都要留给真正遭遇危险、急需救援的群众。
(本稿综合自中国长安网等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