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乌鲁克垦区人民检察院专项监督整治“带病运行”公共健身器材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乌鲁克垦区人民检察院专项监督整治“带病运行”公共健身器材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身安全,筑牢民生领域公共利益保障,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乌鲁克垦区人民检察院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聚焦辖区公共健身器材,开展拉网式排查,着力破解健身器材破损失管、带病运行等民生痛点,守护群众“家门口”的健身安全。

群众利益无小事,小器材连着大民生。检察人员结合模型线索进行实地走访,重点对室外公共健身器材锈蚀断裂、螺丝松动、部件缺失、老化破损、警示标识脱落等安全隐患进行检查,逐一登记问题器材的数量、位置、破损情形。经调查核实,发现2个团场在13个小区里共安装了181个室外健身器材,其中9个小区内的27个健身器材出现了“带病运行”。如个别漫步机、坐蹬训练器、太极揉推器焊缝开裂、底座锈蚀、防护垫老化破损、油漆脱落;个别扭腰器、上肢牵引器、腰背按摩器等多类健身器材螺丝连接松动、零部件缺失、安全警示牌标识模糊不清。健身器材因常年风吹日晒,日常维修管护缺位,设备损耗得不到及时处置,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室外公共健身器材作为全民健身运动的硬件设施,遍布在团场的各个社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是群众就近开展体育锻炼的重要工具,与人民群众日常休闲健身息息相关。如遇到健身器材老化、破损缺失、“带病服役”,极易引发使用人磕碰、摔伤等人身伤害事故,侵害群众身体健康。检察机关通过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推动辖区有安全风险的公共健身器材完成维修更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管护主体责任,补齐设施维护短板,有效消除群众健身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乌鲁克垦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盯群众急难愁盼和身边看得见的安全风险,从破损健身器材这一小切口入手,把公共文体设施纳入重点监督范畴,以检察担当做实民生保障,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以常态化“回头看”推动、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并建立健全“隐患发现-督促整改-回访复查”闭环监督机制。

下一步,乌鲁克垦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强化跟踪监督,延伸监督触角,切实把民生实事办实办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以高质效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守护群众民生安全。(刘欣 鹿宏伟)